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云南省社会保险局《转发部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办法实施工作文件的通知》(局〔2011〕47号)文件要求,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享受待遇及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必须于每一业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以邮寄方式送达本人。
为切实做好参保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及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按时、按要求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表邮寄到每一位参保缴费人员手中、确保养老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2019年,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项目经费3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1、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中心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部门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资金预算3万元,实际到位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9年底,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执行率为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邮寄账单份数:全年邮寄账单36000份,全年实际邮寄账单36000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工作覆盖率:全年指标100%,实际完成1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退休人员满意度目标:满意率95%,实际满意率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该项目2019年支出与年初预算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 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市社保中悯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个人权益记录单邮寄经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