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3-042002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20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经费)

附件2: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2022年度项目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2022年上半年公益性岗位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获补对象数2人,实际完成2人,完成率100.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获补对象准确率100.00%,实际完成100.00%,完成率100.00%;获补覆盖率100.00%,实际完成100.00%,完成率100.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政策知晓率100.00%,实际完成100.00%,完成率100.00%。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服务对象满意度≥95.00%,实际满意度≥95.00%。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存在问题: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绩效管理责任意识有待提高等问题。

原因分析:财务方面基础知识和工作经验欠缺,对具体业务经办技能掌握还不够,工作开展落实上存在一定困难。绩效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1.拟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根据项目进度进一步细化经费下达时间;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二是在日常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市财政预算编报、审核的衔接,强化内部预算支出管理、跟踪,按月对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实际工作切合绩效目标。

2.建议:财政部门应加强对业务单位绩效工作培训指导,提高绩效自评质量。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申请公益性岗位的批复》(保人社复〔2020〕198号)文件,经就业局2020年12月15日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继续设置公益性岗位3名(2020年10月一2023年9月),所安置人员符合有关政策规定补贴条件的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根据工作安排和通知要求开展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研究自评工作,指定人员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基础数据资料,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办法,对项目绩效进行总体评价,然后撰写自评报告报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该项目预算1.95万元,执行1.95万元,差异率0.00%。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包括完成情况和偏差原因等)。

该项目运行正常。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上年度我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自评报告、自评表上报,由部门在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

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完善经费项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框架,加强专项工作经费支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针对性,增强项目绩效指标的量化、细化、可衡量性,提升预算的可执行性。

2.完善部分工作的流程标准,确保下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在以后年度填报年初绩效目标申报时,科学合理确定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和指标,按规定开展绩效自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