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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4528315-6/20220221-00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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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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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现将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2021年,在保山市委、市政府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暨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以“监督为公、执法为民”为中心,以医疗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监督为重点,“党建+卫生监督”助推卫生健康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抓手,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实施全行业监管,各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工作亮点频现。

一是全市“十四五”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规划任务的年度指标全面完成。在2021年全市拟定的14个“十四五”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规划任务指标中,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乡镇覆盖率、重点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市和县级监督执法业务运用系统使用率、各级监督员网络培训注册、投诉举报处理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覆盖率、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完结率、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办结率、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覆盖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率(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均达100%,纳入管理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监督覆盖率达82%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率(未定级医疗机构)达40%,以上14个全市“十四五”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规划任务的年度指标已全面完成,为全面实施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卫生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采取“领导重视、抓早抓实,健全机构、全面动员,启动预案、统一部署,加强培训、提升能力,拉网排查、织牢网底,强化督导、狠抓落实,综合监管、稳步推进,加强值守、强化保障”等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采供血机构、公共场所、学校(含托幼机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职业病监管单位、隔离场所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疫情处置流程,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规范疫情防控行为。

三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在“创文”“创卫”“创民”和“常消毒”专项行动中成效明显。自开展“创文”“创卫”“创民”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把“创文”“创卫”“创民”和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之一的“常消毒”专项行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与日常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实行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推进。在国家“创卫”暗访工作中,由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牵头负责的“重点场所卫生”和参加的“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等工作均取得较好成绩。采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共场所清洁消毒知识,全力推进“常消毒”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全市公共场所清洁消毒覆盖率100%各项工作指标位居全省前列。同时,“创文”和“创民”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是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得到国家卫生部表彰。近几年来,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不断深化层级稽查工作,严格执行案件评查制度,进一步加强一年一度的案卷评查、纠错、考核工作力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2110月,由隆阳区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查办的《某保健院违规承租医疗场所、医疗设施设备开展诊疗活动案》被国家卫生健康委监督局评为全国“2020年度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优秀典型案例”,成为全省受表彰的2个案件之一。

五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主要工作指标完成情况一直走在全省前列。2021年全市办理卫生健康许可事项10131起,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年内查办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562件、罚款391.89万元,较去年的525217.1105万元分别增加了6.6%44.6%。在《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2021年全省卫生监督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通报》中,保山市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处罚、卫生健康监督覆盖率、打击非法行医、职业卫生监督、“双随机、一公开”等各项主要工作指标的数量和质量名列全省前茅。

六是“三三”党建工作法引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年内,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把加强党建、护卫健康、服务群众作为监督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标准,积极探索“三三”党建工作法(三种理念统全局:立党为公、忠诚为民,严格执法、护卫健康,清正廉洁、热情服务;三种教育强队伍:政治理论教育明方向,执法技能培训提素养,实训基地演练强本领;三个结合促发展:党建提质与业务发展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行动相结合,监督执法与为民服务相结合),开展建设一条“看10分钟”的观摩路线、规范一套“阅10分钟”的党建台帐、制作一张“观10分钟”的影像资料、形成一份“听10分钟”的经验汇报、打造“40分钟精品”展示的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促进全市卫生健康监督事业高质量发展。20216月保山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党支部被授予“云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同年8月被保山市委组织部命名为“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还比较突出,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基础薄弱,卫生健康监督人员严重不足,工作量大、点多面广,超负荷工作情况突出,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比较明显;二是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接管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后,“人随事走”的要求没有得到落实,导致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人员严重不足与工作任务重、要求高的矛盾更加突出;三是乡镇无卫生健康监督派出机构和派驻的人员,农村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难于得到真正落实;四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制不顺,定位不准。五是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特别是地方性卫生健康法规体系建设滞后。六是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水平和综合素质难于满足实际执法工作的需求。

二、2022年工作计划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保山、腾冲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保山市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示范区、兴边富民示范区、国际文化旅游胜地的目标,在聚力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建设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的基础上,构建滇西乃至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辐射中心为重点,以深化层级稽查和进一步创新监督执法模式为突破口,筑牢提升队伍素质、严格行政许可、强化经常性卫生监督、加大处罚力度4个基石,落实5个保障,抓好6项重点工作为主要工作思路(即:“1+2+4+5+6”工作思路),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使命,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规范监督执法行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秩序,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主要任务

目前,全国和全省还尚未下达“十四五”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任务指标,为此,我们根据多次参加全省编制“十四五”规划会议精神,结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重点和实际,在已全面完成保山市“十三五”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科学拟定了14个保山市“十四五”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为此,2022年主要任务是医疗卫生机构监督覆盖率、农村集中式供水安全巡查乡镇覆盖率、重点公共场所卫生量化分级管理覆盖率、市级监督执法业务运用系统使用率、县级监督执法业务运用系统使用率、各级监督员网络培训注册、投诉举报处理率、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监督覆盖率、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完结率、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办结率、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覆盖率、学校卫生综合评价覆盖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率(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均为100%,纳入管理的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监督覆盖率为85%,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分类监督综合评价率(未定级医疗机构)为60%

(三)主要措施

1.构建1个辐射中心。以把保山建设成为滇西医疗卫生辐射中心为契机,以保山市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模式得到全国和全省卫生健康监督同行的广泛认可、各项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一直名列全省前茅为基础,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乘势而上,把保山打造成为滇西乃至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辐射中心,为推进保山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2.狠抓2个突破

一是深化层级稽查工作,着力提升执法水平。严格按照《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采取经常性和专项稽查的方式,由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实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重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提升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不断创新监督手段,建立健全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长效机制。在不断加大全面运用卫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国家和云南省平台)和手持移动执法终端工作力度的同时,以医疗卫生机构、生活饮用水、重点公共场所为主,扩大在线监测技术的应用范围,建立在线监测技术应用信息平台,稳步推进可视化、智能化监督工作进程。加强信用+综合监管,建立健全违法执业、违规经营名录和严重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限制、退出、禁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机制。

3.筑牢4个基石

一是持续开展云南省卫生健康监督实践培训基地“法制稽查”“放射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等专业和卫生监督专题培训,采取现场带教、分组讨论、专家点评等方式,重点提高基层卫生健康监督员在具体执法工作中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着力打造一支“愿执法”“敢执法”“会执法”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遵守许可成序,坚持卫生标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全面完成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交办工作任务。

三是强化经常性卫生监督,在加大监督频次的同时,注重监督质量和效果。

四是严格执行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5.落实5个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领会《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精神实质,主动汇报、积极争取,切实加大推进依法明确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的单位性质、人员身份、人员编制、执法车辆、设施设备等问题的工作进程。

二是保障经费投入。要加大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专项资金支持工作力度,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建立科学合理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推进力。

三是强化督导落实。各县(市、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 制定本地区“十四五”和2022年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规划、计划,明确提出切实可行时间表、线路图。强化工作职责,加强规划管理,对规划实施进展、质量和成效进行评估,做好中、末期评估工作,及时采取措施,推进规划的有效实施,确保规划实施效果。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多举措加强卫生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强化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经营单位的依法执业责任意识,引导百姓合理安全就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弘扬“公正廉洁、科学严谨、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职业精神,挖掘行业先进典型,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引导和行业典型带动作用,树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良好形象,让人民群众和各相关部门理解支持配合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关注涉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的舆情,配合宣传部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报道和传言予以澄清。

五是认真总结,稳步推进。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全市十四五”和2022年卫生健康监督执法工作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

6.抓好6项重点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卫生监督工作。采取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精准防控的有效措施,依法监督、科学防控,着力构建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卫生监督的长效机制,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是全面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制度,依法加强综合监管。要着力构建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新格局。

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医疗机构和采供机构、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放射与职业卫生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卫生健康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四是加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改革力度,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职能作用。

五是认真完成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下达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等各项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及时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

六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新形象。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创建国家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为载体,不断巩固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成果,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强化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把严肃查处与强化纠正违法行为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改”“一罚了之”等情况发生。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