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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20230818-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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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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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四批)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赵  晗同志: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保山市“兴保英才计划”实施办法》(保党人才20221号)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等规定,现就2023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四批)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格复审的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采取统一时间、地点,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资格复审对象

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四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共1人(名单详见附件2)。

、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821日(星期一)   下午15:00

   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821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写出书面申请,向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改期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地点

保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44

、资格复审工作流程

(一)应聘人员凭身份证进入资格复审现场。

(二)应聘人员到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处报到

(三)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先到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再依次到保山市公安局、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资格审核处进行确认)。

(四)应聘人员将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批)资格复审表》(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复审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存档,完成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复审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等)进行审核。

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同时提供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本人签名)。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公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在职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审核原则

资格复审是对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若所持证明材料与招考岗位要求不符,则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且未提前向人社部门提交书面申请改期的、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未尽事宜请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联系电话 08752162447

监督电话:中共保山市纪委保山市监委监督举报电话  0875-12388


附件:1.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批)资格复审表》

2.2023年保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第四批)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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