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51125-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招聘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中共保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5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保山市纪委监委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8人(按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具体招聘人数),全部采用聘用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连续登记失业时间满一年,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上时间计算至2025年12月1日);

(五)保山市城镇区域户籍;

(六)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3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公告发布:2025年11月18日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本次招聘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日24︰00结束(以接收邮件时间计算)。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的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投资任职信息截图(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点击“其他应用”中的“投资任职情况查询”截图保存),填写《保山市纪委监委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并将扫描件和报名表(含可编辑版)发至报名邮箱:bsjwzzb2025@163.com。联系电话:0875—3990599,15187558705(杨老师)、18287516616(董老师)。

(三)资格审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会同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方能参加笔试。

(四)笔试、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招聘对象:按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1签,工资待遇不低于49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0875—3990587(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未尽事宜由保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保山市纪委监委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点击阅读原文网页下载)

保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5年11月18日

保山市纪委监委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户籍所在地


政治

面貌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证件编号


是否享受

就业扶持政策


熟悉专业

有何特长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住址

(具体到村、社区)


个人简历(无工作经历仅填写大学简历)

起始时间

所在单位(学校)

岗位(专业)

离职原因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社 会重 要关 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名诚信承诺

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证件等真实、准确,并自觉遵守招聘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填报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