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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7186295-8/20260513-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招聘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6-05-1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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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辅助人员18名。

三、招聘对象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5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

(二)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退役军人优先考虑。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一)品行不端正,有违法违纪的;

(二)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

(四)其他不宜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5月20日(法定休息日和节假日除外)08:00-11:30、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414室(地址:隆阳区兰城路584号4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现场填写《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有城市管理工作经验的,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工作年限、工作内容);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报名要求:报名时提交近3个月的彩色免冠1寸近照1张。报名时须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不允许代办报名。

(二)资格审查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招聘环节。

(三)面试

面试采用面对面交流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计划、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四)确定招聘对象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同时进行吸毒尿液检测,体检和检测费用自理,政审由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经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工资待遇实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基本工资不低于隆阳区最低工资标准。

八、组织实施及监督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杨老师、何老师

电话:0875—2122292

隆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