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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s_rsj-15_A/2017-090700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招聘信息
  • 发布日期
  • 2017-09-0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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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保山市司法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保山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招聘4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招聘岗位

岗位

人数

年龄

性别

学历及专业

备注

公益性岗位A

2

40岁以下

不限

大专以上

法学专业

有从事法律服务经历者优先

公益性岗位B

1

35岁以下

不限

大专以上

法学专业

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公益性岗位C

1

35岁以下

不限

大专以上

法学专业

三、 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守党纪国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40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后出生);

(二)国民教育大学专科以上法学专业文化程度;

(三)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四)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掌握电脑办公系统,有从事法律服务经历者优先;

(五)限保山市户口。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签定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工资待遇按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执行(不低于1400),并负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五险一金)应由单位承担部分。

六、报名方式

有意应聘者请到保山市司法局政治部报名(地址:隆阳区如意巷89号、联系电话2148077)。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个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后),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

七、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保山市司法局2017年公益性岗位工资人员报名表

保山市司法局

2017年9月4日

附件:

保山市司法局2017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照 片

民 族

政 治

面 貌

学 历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 业

时 间

家庭住址

及电话

身份证号码

社会保障

参保编号

原工作单位

申 报

岗 位

就业创业证

编 号

就业困难人员类型

享受过何

就业扶持政策

学习工作

简 历

家庭主要

成员基本

情 况

与本人

关 系

姓名

出生年月

所从事职业(或现居住地址)

报考人

诚信承诺

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材料和相关证件真实、准确,并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报考人签字: 年 月 日

审核

意见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