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保山市广播电视局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是贯彻党的宣传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二是负责起草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监督检查行业标准实施,指导、推进全市广播电视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三是负责制定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指导、监督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扶助老少边贫地区广播电视建设和发展。
四是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是负责对全市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六是指导全市电视剧行业发展和电视剧创作生产。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指导、监管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七是指导、协调全市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
八是负责推进全市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九是组织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检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进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系统安全和保卫工作。
十是开展广播电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协调推动全市广播电视领域走出去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进口、收录和管理。
十一是指导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广播电视信号检测、安全播出保障体系建设、安全播出风险评估等安全播出日常管理;组织开展广播电视重大建设项目、技术的改革与创新;负责大水河头山、狮子山等市级广播电视发射台的日常运行管理维护改造,对全市其他高山无线公共台站进行技术指导;负责全市广播体系建设有关工作以及应急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承办全市广播电视科技管理和对外科技交流工作,组织全市广播电视技术评奖和技术论文评选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市广电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狠抓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任务。一是严守阵地,安全播出保障到位。健全机制筑屏障,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实现“局、台、网”协同作战“一张网”的管理格局。强化检查防风险,深入基层开展安全播出检查15次,圆满完成2023年全国两会、杭州亚运会等安全播出保障任务,未发生重大安全播出事故和责任事故。二是把握导向,舆论引导有力有效。紧扣主题主线抓宣传,制作播出党的二十大相关报道860余条次,纳入云南省2023年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主题主线宣传重点项目清单的《大柱情深》《理“响”施甸》《理润茶乡》等5个项目有序推进。致力精品节目抓创优。2023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向省广电局推送各类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89件,荣获省级奖项20件。用活应急广播抓覆盖。加强农村应急广播常态化管理,建立应急广播日常宣传节目库,建立健全每月有重点、每周有安排、每日有落实的日常宣传制度。三是高位统筹,重点工程步稳蹄疾。加速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有力推进2023年“十件惠民实事”之一的“村村寨寨广播响”工程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5个县级平台,76个乡镇平台,922个村级前端,5554个自然村终端;龙陵县、施甸县、昌宁县提前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应急广播终端全覆盖。稳步推进智慧广电固边工程,大力推进腾冲市、龙陵县建设任务落实。扎实推进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截至目前,实现3个抵边行政村100.00%全覆盖;25个抵边自然村实现不低于100Mbps带宽接入、有线电视直播和交互业务的综合服务;“云上木城”信息服务专区搭建完成。四是保障民生,公共服务提质增效。夯实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全市34座地面数字电视发射台(站)、地方调频FM98.7广播节目57个乡镇基层广播发射点的运维管理,完成8座“三化”美丽台站建设任务。提升信号覆盖指标。巩固提升广播电视传输信号覆盖范围和质量,全市现有广电有线数字用户26万户、互联网电视用户36万户、“村村通”“户户通”用户32.14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63%、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9.60%,同比均增长0.07个百分点。提高便民服务效能。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督促指导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完成基层广电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任务。截至目前,共设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点1081个。五是强化监管,行业秩序向上向好。净化媒体舆论阵地。严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关,监督各播出机构严格落实“播前三审”“重播重申”制度,组织开展规范播音语言和在播待播节目存在落马官员正面形象等排查整治,确保声频荧屏清朗健康。强化网络安全阵地。建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网络舆情风险清单,持续做好舆情监测处置、网络生态综合治理、舆论引导等工作;在县级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密码应用管理使用,为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网络安全提供了重要技术经验参考。深化执法监管阵地。建立县、乡、村三级网格化治理体系,设置网格长1048人、网格员3758人、网格协管员4801人;常态化开展“黑广播”打击治理、“三电”设施保护宣传工作,2023年共开展联合执法17次,查处拆除接收设施1户(套)、没收暂扣接收设施2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技术保障科和公共服务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和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
2.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
纳入保山市广播电视局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7069229.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8931.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98.36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707983.22元,增长31.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711003.02元,增长31.9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019.80元,下降91.0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工资福利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1700000.00元用于开展市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7068931.23元。其中:基本支出3630616.71元,占总支出的51.36%;项目支出3438314.52元,占总支出的48.64%;上缴上级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711003.02元,增长31.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6199.01元,下降1.26%;项目支出增加1757202.03元,增长104.53%;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工资福利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1700000.00元用于开展市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30616.7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0871.32元,占基本支出的91.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9745.39元,占基本支出的8.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38314.5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8931.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711003.02元,增长31.93%,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晋级晋档,工资福利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二是积极争取中央资金1700000.00元用于开展市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449195.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3%。主要用于广播电视支出3615124.05元,其中:行政运行1878450.38元、传输发射1108946.08元、广播电视事务23484.53元、其他广播电视支出604243.06元;用于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4071.46元,其中: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834071.46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307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63076.8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076.8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4819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48197.92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90599.64元、事业单位医疗66919.6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81827.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4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61.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8461.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决算为62249.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8484.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5%,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决算为3764.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5%,完成年初预算的28.9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64.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3000.00元,支出决算为62249.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5848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000.00元,决算为3764.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政策,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意识,有效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204.94元,增长11.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518.84元,增长10.4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86.10元,增长22.2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调研等各类公务活动次数较上年增加,公车维修费和油卡充值费增加,导致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维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广播体系建管、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黑广播治理和安全播出大检查等公务活动时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和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广电局莅保调研、广电行业交流和下级部门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1420.22元,比上年增加9097.16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5000.00元、公务接待费增加686.10元、工会经费增加4313.0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6299.00元和其他交通费用增加3199.00元,差旅费减少20000.00元、福利费减少400.00元,导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山市广播电视局(本级)日常办公和正常运转所产生的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差旅费等。其中:办公费15000.00元、差旅费18000.00元、公务接待费3764.60元、工会经费40476.62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29179.00元。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保山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中心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广播电视局资产总额7854857.36元,其中,流动资产2159594.00元,固定资产5695263.3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2667.7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0073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6419.5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4542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991.5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96419.59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96419.59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73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