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公示(202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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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 1 | 保林草许准〔2026〕3号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 91530500772680130U | 李永辉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十四五新能源项目接入工程(昌宁县田园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接网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临时使用保山市境内林地19.3020公顷。按单位分:使用隆阳区境内集体林地5.3680公顷,其中:丙麻乡2.4975公顷,瓦渡乡2.8705公顷;使用昌宁县境内林地13.9340公顷,其中:昌宁县天堂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国有林地0.4413公顷,大田坝镇集体林地5.2056公顷,漭水镇集体林地3.5185公顷,田园镇集体林地4.7686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5497公顷,特种用途林林地0.2665公顷,用材林林地15.9306公顷,经济林林地0.6293公顷,能源林林地0.2037公顷,其他林地1.7222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16.9730公顷,竹林地0.0060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6008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0314公顷,其他林地(无立木)1.6908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9545公顷,Ⅲ级保护林地5.3753公顷,Ⅳ级保护林地12.9722公顷。 | 2026-4-3 | 2026-4-3 | 2028-4-3 |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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