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行政许可公示(2020-3) | |||||||||||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1 | 保林草许准 〔2020〕8号 |
云南昌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91530500MA6K9HHT76 | 伍小方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昌保高速公路第1合同段附属工程建设项目(第二十三期)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项目建设临时占用昌宁县境内林地0.8890公顷(防护林林地0.0620公顷、用材林林地0.1993公顷、薪经济林林地0.5388公顷、炭林林地0.0889公顷)。其中,田园镇九甲村大园子村民小组0.0938公顷、稻场村民小组0.0620公顷。温泉镇温泉村大桥村民小组0.0591公顷,大洼子村民小组0.0495公顷、街子村民小组0.1259公顷、澡塘村民小组0.4987公顷。 项目建设临时占用林地的用途为施工便道、弃土场。 临时占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占用时间。 |
2020/3/16 | 2020/3/16 | 2022/3/16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