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1 | 保林草许准〔2020〕17号 | 云南省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91530000MA6K5AKG92 | 陈以东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泸水至腾冲二级公路高黎贡山隧道平行导洞前期建设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10.1183公顷(用材林林地3.1284公顷、经济林林地6.7586公顷、其他林地0.2313公顷)。权属为隆阳区潞江镇百花岭村委会古兴寨村民小组集体林地1.6743公顷、汉龙村民小组集体8.4440公顷。主要用于临时道路、地质勘察作业区、边坡治理、弃土场、弃土场道路建设。 临时占用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占用时间。 |
2020-8-12 | 2020-8-12 | 2022-8-12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