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备注 |
1 | 保林草许准〔2023〕13号 | 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保山供电局 | 91530500772680130U | 李永辉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保山市施甸中光伏 发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临时占用林地 的行政许可决定 | 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施甸县境内集体林地面积3.4704公顷。按林地类型分:防护林林地0.5848公顷,特种用途林林地0.2119公顷,用材林林地1.7919公顷,经济林林地0.0393公顷,能源林林地0.2485公顷,其他林地0.5940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2.2900公顷,一般灌木林地0.5864公顷,宜林地0.5940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Ⅱ级保护林地0.6436公顷,Ⅲ级保护林地1.1415公顷,Ⅳ级保护林地1.6853公顷。按权属分:临时占用何元乡集体林地0.6113公顷、仁和镇集体林地0.1342公顷、水长乡集体林地0.6622公顷、太平镇集体林地0.0437公顷、由旺镇集体林地2.0190公顷。 | 2023-4-27 | 2023-4-27 | 2025-4-27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