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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559981D/20250423-00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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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一)部门概况1.部门职责。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按照国家颁布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按照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研究和提出促进全市国有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管理市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和党组织关系在保山的中央、省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2.机构、人员情况。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5科室,人员编制11名。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有在职人员15人(含工勤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根据市国资委主要工作职责,2024年分别设置绩效总目标和绩效具体目标:
1.部门绩效总目标: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和本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财务基础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依法、有效地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在完成本部门职能目标中合理分配人、财、物,使之达到较高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2.绩效具体目标:
(1)保障机构正常运转;
(2)依法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通过统计、审计、稽核等监督手段管理市属企业投资、融资、对外担保、产权交易等重大经济行为,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加快落实我市国企改革方案各项工作内容。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1.部门预算批复情况:2024年度市财政下拨经费文件依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批复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保财资〔2024〕1号)。
2.部门年度收支情况:本年财政拨款总收入394.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2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66万元;本年部门总支出394.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07.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0.3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4.66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外,制定并实施《市国资委机关内部运行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五)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0.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3万元。
二、绩效自评组织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度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5〕2号)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确定自评对象及范围,准确把握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标准和要求,成立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财务分管领导任组长,办公室、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自评工作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
认真准备相关资料,明确评价内容、评价程序及时间安排,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方式对照绩效目标深入客观进行分析评分,在各项目分工自评的基础上统一分类汇总,通过对相关账目进行核实,对比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分析和总结,高质量地完成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一)投入情况分析
2024年市国资委财政拨款预算394.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0.30万元,项目支出84.62万元。预算支出安排主要是保障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部门公用经费及办公用房租赁及物业经费、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经费。部门预算紧紧围绕本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开展,分配合理;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保障,做到资金预算主次分明。2024年所开展的项目,均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确定绩效目标,所确定的绩效指标根据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一级指标进行设定,根据项目性质不同,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过程情况分析
2024年预算执行394.92万元,预算完成率100%;预算支出进度合理,符合执行要求;“三公经费”实际支出0.75万元,占年初预算0.19%;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完整地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预决算信息;按照国家财经法规和市财政局及单位内部财务管理规定开展工作,资金的支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资金的使用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产管理方面,2024年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资产采购计划,新购入液晶显示器3台、共0.27万元,视频监控设备补录固定资产1.22万元;实物资产有专人管理,无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在用比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4年度对可以量化的绩效指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进行考评,各项目产出数量、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年初设定目标;产出进度均符合预算支出进度要求。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4年度对各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提升率进行量化考核,但因部门工作职能原因,对经济发展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影响有限;为实现单位绩效目标,办公室已建立长效机制,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工作效率。
综合评价结论: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存在细化不够、指标不清晰、可衡量性差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在今后的预算绩效申报时,需进一步将全年工作任务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目标,并尽量采取定量的方式制定清晰、可衡量的绩效指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1.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2.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主要是根据国家和省级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进行,下一步将继续针对本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的特点,强化预算绩效申报工作,强化项目方案预报和实施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备注:涉密部门和涉密信息按保密规定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