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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内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3.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市财政科技计划并监督实施。
4.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拟订全市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5.编制全市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参与实施大科学计划和大科学工程.
6.组织拟订全市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7.牵头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8.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9.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10.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指导有关部门和县(市、区)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11.负责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拟订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2.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13.负责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相关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加强创新体系建设,优化配置科技资源,推动建设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对科研机构组建和调整事项不再进行审核,重在加强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内外智力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全市科技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科技厅的指导和支持下,加快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狠抓年度目标任务落实。R&D(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跃居全省第一;2023腾冲科学家论坛成功举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超额完成“三倍增”年度任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受到科技部火炬中心、省科技厅通报表扬;省级研发平台实现“零的突破”;腾冲市和施甸县获首批省级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县认定;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经费创历史新高;在省内州市首家探索设立医学研究联合专项;成功举办首届保山市创新创业大赛。一大批新成果、新技术在重点龙头企业和乡村振兴一线加速转化应用,科技创新对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力显著增强。
1.狠抓全社会研发投入,核心指标争先进位
保山市牢牢抓住研发投入这一科技创新工作的核心指标,通过夯实基础、强化服务、科技融合、创新举措、体系建设、政策激励六举措持续推动研发投入增长,鼓励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和社会力量加大研发投入,积蓄创新发展新动能。全社会研发投入经费由上年的12.86亿元增至24.49亿元,较上年增长90.39%,首次突破20亿元大关;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1.94%,较上年增长0.84个百分点,超过全省水平(1.08%)0.86个百分点,跃居全省第一,研发经费投入总额、强度同比实现“双突破”。其中,规企研发经费21.57亿元,较上年增长106.81%;科研机构研发经费1.89亿元,较上年增长1.07%;其他类研发经费1.03亿元,较上年增长692.31%。以保山隆基、腾冲隆基和云南通威为代表的优质科技型企业累计上报研发经费18.95亿元,占全市研发经费上报数的67%,以企业为龙头、科研院所为骨干、高等院校为支撑的研发创新结构逐渐形成。
2.狠抓科技企业培育,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健全“创生企、小升高、高变强、强上市”梯度培育机制,建立清单式企业服务库,以“一对一”“面对面”“高企110”等方式精准服务企业,全面提升服务企业的效率和水平,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一是创新创业工作持续深化。举办首届保山市创新创业大赛,遴选了38家优秀企业和团队参加云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二等奖1项(奖金30万元/项),三等奖3项(奖金20万元/项),优胜奖6项,“云南创新创业之星”2名。二是以科技企业库建设为抓手,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力度,做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蓄水池”。高新技术企业累计入库130户、科技型中小企业后备培育库395户。以“集中政策宣传+一对一面对面”的服务方式深入企业加强高企申报指导和服务。2023年获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10户、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32户。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新增14户、总量达69户,超额完成省级下达的“三倍增”年度任务数。
3.狠抓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推重点产业提质
用好与省科技厅的“厅市会商”合作机制,建设科技项目库,积极谋划重大科技项目,2023年组织申报中央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378项,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科技经费到位7192.5万元。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79项,其中多渠道筹措医学研究联合专项资金473万元,立项支持医疗领域科技项目46项。聚焦保山市绿色硅、咖啡、石斛、肉牛、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实施了保山隆基“光伏晶硅制造用碳碳热场材料高效沉积关键技术研发”、云南通威“高效节能多晶硅还原炉关键技术及装备研究”、保山中咖“云南风味咖啡高值化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云南品斛堂“高原特色农产品精准营养设计与产品研发”、腾冲华宇动物疫苗项目研发等一大批重大科技项目。云南通威“万吨级多晶硅生产原料三氯氢硅提纯技术研究”项目实现了关键技术重大突破;华宇生物口蹄疫病毒样颗粒疫苗的生产技术填补了国际国内空白;保山隆基硅“高效拉晶成套装备研究及开发项目”攻克了多项技术难题;恒益东山对养殖技术、疾病防治技术和屠宰分割技术进行了系统研究,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昌宁红通过生产加工设备研发创新,多项技术国际领先;晨光生物聚焦叶黄素生产进行技术攻关,大幅提升了从万寿菊提取叶黄素的生产加工能力。
4.狠抓科技成果转化,促进重点产业增效
2023年,保山市依托云南省技术市场保山市分市场和线上交易平台、知识产权工作站、云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努力联通科技成果的供给和需求,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高效服务。2023年,保山市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97项,合同成交额10.5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63%。云南永昌硅业通过转化应用“一种水电硅冶炼低浓度烟气脱硫方法”等5个发明专利,新增销售收入5.6亿元;保山隆基通过转化应用“一种碳碳预制体及其制备方法”和“一种热场用导流筒制造方法和导流筒”等新工艺、新技术,新增产值1.2亿元;省农科院热经所“云咖1号”开创我国咖啡品种权转让费最高纪录。
5.狠抓“科技入滇”,办好腾冲科学家论坛
一是依托腾冲科学家论坛汇集创新资源。2023腾冲科学家论坛按照“月有讲坛,季有论坛,年有峰会”的要求,举办各类讲坛、论坛活动20余场,参加人数6190人次。通过持续举办论坛活动,引进院士专家团队4个、高层次人才20余名,促成保山市人民政府与中华中医药学会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广东省大湾区华南理工大学聚集诱导发光高等研究院与腾冲市公安局签署了“共建科研成果应用示范基地”协议,医疗卫生领域达成10余项合作,中国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等7家单位与论坛达成合作意向,为加快推进生物医药、文旅康养、新兴产业发展搭建了新平台。12月1日至3日,成功举办2023腾冲科学家论坛。来自国内外的100多位院士、近50名大学校长、500余位专家学者、300余位企业和金融机构负责人等共2500余名嘉宾出席论坛。促成人才智力引进项目166项,引进中国工程院李校堃院士、欧洲自然科学院苏薇薇院士、俄罗斯科学院贺震旦院士等205名高层次人才;签约招商引资项目105个,投资总额超620亿元,内容涵盖数字经济、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物流、食品与消费品加工制造等重点产业领域。其中,保山共促成人才智力引进项目46项,在主论坛上签约1项,引进中国工程院李校堃院士等高层次人才;策划包装招商引资项目43个,对接企业99家,在主论坛上签约4项,项目协议总投资80亿元。论坛已成为推动保山乃至全省科技、产业、教育、人才协同发展的重要抓手,促成省内外资源对接合作的重要桥梁。二是参与承办了中国藻业协会微藻分会第九届产学研大会,进一步促进保山市对外科技交流和产学研对接,对吸引更多的微藻企业及人才汇聚保山,形成微藻产业集群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三是与上海闵行区科委进一步深化合作,利用闵行区科委网站平台发布保山市科技合作需求56项,协调闵行区科委帮助对接联系上海具有技术攻关能力的高校和科院院所,构建企业与高校合作机制,进一步助推科技合作工作落地落实。
6.狠抓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创新能力
一是以“科技人才库”建设为抓手,依托省、市级人才培育项目,积极开展科技人才培养工作。获批建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6个,省级“两类人才”7名,其中,技术创新人才4人,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人。6家企业聘请的科技副总获省级认定支持。获批国家“三区”科技人才249人(全省第三)、省科技特派团2个、省科技特派员121人,建设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36个、市级创新团队4个、市级企业技术创新中心3个。选拔认定市级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6人、市级技术创新人才4人。二是省级平台建设实现新突破。“怒江下游山地农业生态系统云南省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和“云南省温泉疗法国际联合实验室”“云南省中药资源开发利用国际联合实验室”获省级认定,实现省级研发平台“零的突破”。三是腾冲市和施甸县获首批省级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县认定。四是强化改革创新,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出台了《保山市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实施意见》《保山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为保山市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创新环境。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在省内州市首家探索设立医学研究联合专项,出台《保山市医学研究联合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积极引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水平。
7.狠抓科普宣传教育,提升公民素质
一是成功举办2023年科技活动周活动,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和各类培训讲座15场次,培训3500余人。二是组织参加云南省第九届科普讲解大赛获三等奖2人,优秀奖1人,市科技局获优秀组织奖。举办“保山市第五届科普讲解大赛”,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5名,最佳口才奖、最佳形象奖及最具人气奖各1名,优秀组织奖5名。三是积极开展“全国科普日”活动,健康科普“五进”活动,受益人数超过200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创新体系建设与成果转化科、高新技术和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科、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科、外国专家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2.保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本级);
2.保山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纳入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年末其他人员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6181465.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1246.70元,占总收入的93.36%;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10219.17元,占总收入的6.64%。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190593.77元,下降16.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26821.31元,下降12.53%;上级补助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减少363772.46元,下降47.00%。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职工退休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随之减少;二是2023年新增了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及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同时减少了保山市技术转移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6203545.03元。其中:基本支出4405611.59元,占总支出的71.02%;项目支出1797933.44元,占总支出的28.9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12282.35元,下降15.2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12023.20元,下降4.59%;项目支出减少900259.15元,下降33.37%;上缴上级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职工退休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随之减少;二是2023年新增了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及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同时减少了保山市技术转移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05611.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75054.00元,占基本支出的92.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0557.59元,占基本支出的7.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97933.4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研发投入及科普项目经费支出272124.00元,主要用于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86号)精神,积极营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简称“四众”)良好发展环境,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3个,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打造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级。
2.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支出123709.37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办公费、差旅费、租赁费及其他交通费。通过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3.中国.腾冲科学家论坛筹备经费支出1099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学家论坛筹培训50人和网络安全升级。通过科学家论坛筹,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科技交流平台的推动作用。
4.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支出94580.3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人才档案整理1次、高层次科技人才工作调研和政策宣传5次。通过项目的实施,推动地方科技事业发展,全力支持创新型云南建设。
5.“科技入滇”常态化机制试点州市补助经费支出135212.00元,主要用于开展科技业务培训2次。通过项目的实施,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充分发挥科技交流平台的推动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6.2023年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28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专家服务团开展服务培训支出。
7.乡村振兴专项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112018.57元,主要用于2022年及2023年单位认定科技特派员到签约村开展科技服务活动。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
8.2022年保山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奖补经费69688.50元,主要用于开展保山市技术全同认定业务,提高保山市合同认定登记率等工作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9.保山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研发经费投入工作经费272985.00元,主要用于提高研发投入强度,积极推动创新主体加大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组织开展县市区研发投入培训及专家咨询费、委托业务费。
10.保山市云药之乡产业服务创新及应用专项资金64464.50元,主要用于补助蒲缥大田村中药材种植支出。
11.2022年保山市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科普服务活动经费20715.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科普服务活动相关咨询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2.2023年保山市“科普五进”助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项目经费99992.20元,主要用于2023年保山市开展科普活动支出,活动包括科普讲解大赛、科技活动周、科普进校园、科普进社区等。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
13.本土人才培养学费补助经费24000.00元,用于本单位职工杨锐在职读研补助学费。
14.保山市2023年开展创新创业大赛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组织开展保山市2023年创新创业大赛,推送优秀企业参加省赛,经费为委托业务费,委托大连理工大学滇西产业发展研究院承办该项比赛活动。
15.保山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建设经费支出80,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科技成果转移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评审、科技项目评审及验收等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差旅费及咨询费。
16.保山市“三区”人才支持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中央补助资金190544.00元,主要用于2022年、2023年本单位认定“三区”科技人才到签约单位开展服务相关支出,经费主要用于培训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71246.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3%。与上年相比减少826821.31元,下降12.53%,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职工退休减少1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收入随之减少;二是2023年新增了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奖励工作经费及高层次人才专项经费,同时减少了保山市技术转移平台建设专项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组织事务28000.00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8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710406.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62%。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管理事务2301407.79元,其中:行政运行1905574.42元、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395833.37元;技术研究与开发647511.50元,其中: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647511.50元;科技条件与服务1490943.13元,其中:机构运行1490943.13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70544.00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70544.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5626.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645626.13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159382.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859.7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13800.3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584.11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217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382174.15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59420.54元、事业单位医疗88512.1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4305.52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35.97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0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40.00元,其中: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04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4130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3824.1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1.88%,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74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12%,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4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1309.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33824.1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74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在预算经费规模控制内开展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265.83元,下降1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10.83元,下降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55.00元,下降41.7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科学家论坛较上年减少接待6批次10人次、支出费用相应减少5355.00元;二是公务用车维修费用较上年减少910.8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科技项目调研、开会出差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科技厅赴保开展立法调研、有关州市赴保调研考察学习科技创新工作、腾冲市工信局到保汇报腾冲科学家论坛筹备工作、省科技厅到保开展咖啡产业科技创新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981.66元,比上年减少22006.73元,下降7.75%,主要原因一是单位职工退休1人,公务交通补贴减少8400.00元;二是差旅费及办公费减少13498.46元;三是公务接待费减少2344.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8419.50元、印刷费4000.00元、邮电费13354.14元、差旅费4981.00元、公务接待费2503.00元、工会经费46649.86元、福利费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824.16元、其他交通费用1318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保山市科学技术局资产总额6921610.04元,其中,流动资产1365895.59元,固定资产825661.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729903.08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715438.1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3379.3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784.1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724.1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784.16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784.16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保山市科学技术局没有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5000033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