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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06-5-11_A/2018-0628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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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市级众创空间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级首批众创空间项目,项目经费200万元,是2017年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70号)、《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定保山首批众空间的批复》(保政复〔2017〕74号)文件,由市级财政设立用于众创空间建设专项资金每年200万元。2017年安排使用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给予保山市“三黄”产业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40万元、保山市水长新浪创梦空间建设资金补助40万元、保山市兴华博羽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35万元、保山市澳鑫人民人社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35万元、保山市腾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众创空间补助20万元,共计170万元。保山学院“云南特色珠宝产业众创空间”在硬件设施建设,专业管理队伍建设、网络平台建设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校企业合作、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将保山学院“云南特色珠宝产业众创空间”重点打造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建设给予后补助,补助经费30万元。(合计2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安排经费前准备。市科技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70号)、《保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保科字﹝2016﹞32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发布通知→申报单位和个人组织申报材料→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或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市科技局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对专家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后报市政府审批→公布→拨付财政资金”程序进行预算安排。全年共安排经费200万元。

2.前期准备情况。根据《保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保科字﹝2016﹞32号)规定,保山市科技局编制了《市级众创空间评审认定工作方案》对2017年申报的众创空间进行了形式审查和初筛,并邀请了工信、财政、人社、商务、保山学院等部门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2017年6月29日至30日经专家组现场察验和综合评审,根据《保山市众创空间评审认定办法(试行)》确定的认定标准综合量化打分。7月14日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定后,评审认定出保山市首批市级众创空间5个,评审通过给予保山学院珠宝学院创建国家级众创空间后补助,拟认定的首批市级众创空间在相关媒体是进行公示。

3.组织过程情况。项目任务书起止时间(2017年10月-2019年10月)2017年10月开始,根据所签订的6家众创空间的任务书,分别按每家不同的时段对应其每个阶段建设内容及阶段目标的相关内容,一一对照查看各项目的绩效完成情况。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项目经费于2017年10月13日拨付到项目所在空间。保山市“三黄”产业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40万元;保山市水长新浪创梦空间建设资金补助40万元;保山市兴华博羽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35万元;保山市澳鑫人民人社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35万元;保山市腾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众创空间补助20万元;保山学院“云南特色珠宝产业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补助经费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保山市“三黄”产业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40万元

保山市水长新浪创梦空间建设资金补助40万元

保山市兴华博羽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35万元

保山市澳鑫人民人社众创空间建设资金补助35万元

保山市腾冲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众创空间补助20万元

保山学院“云南特色珠宝产业众创空间”给予后补助,补助经费3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保政办发﹝2016﹞70号)、《保山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保科字﹝2016﹞32号)等文件规定及任务书等进行项目管理。

保山市科技局为委托方,各县(市)区主管科技部门为保证方,各空间为受托方三方签订了空间建设任务书,并将此作为项目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确保了项目经费管理使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保山学院“云南特色珠宝产业众创空间”属于后补助,给予补助经费重点打造为国家级众创空间建设。

财务上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了财政经费的支出范围,加强监督、规范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项目经费,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各细化项目承担单位要根据市级财务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经费进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

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对项目任务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对现有空间改造提升,完善众创空间服务功能,提供专业化、个性化、差异化的创新创业服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以合作、引进等方式,为创客和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检验检测、研发设计、小试中试、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支持众创空间建设6个;集成创新政策,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5000多人次;开展路演、创新大赛、宣传推荐等创新创业活动54场次:申报专利和科技成果10项;服务设施及条件逐步完善;服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预算资金执行率:100%;资金拨付及时率:100%;技术创新检验检测成本降低。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新增在孵企业及团队48个;培育高新技术企业5家;促进创新创业作用增强;环境资源利用率提高;与经济结合程度紧密;集成落实中央、省市政策能力增强;被服务创新创业者满意度95%以上。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满意度达到95%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绩效目标已全部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绩效自评情况,将在单位内部进行通报和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

绩效自评情况,将作为项目承担单位推荐申报其他科技项目的依据之一,对绩效自评结果与实际情况出入较大或绩效较差的地区或部门,下一年度推荐申报其他项目将从严、从紧。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高度重视,市科技局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科技局预算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局领导多次做出重要部署,为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进一步加强项目执行情况收集反馈,切实促进绩效管理工作。重视项目实施各个环节的监督与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绩效评价等工作,对照任务书规定的内容、考核指标,对项目实施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并和项目推荐单位积极沟通,各行其责,按进度实现了各个阶段目标,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积极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按照市财政局要求开展各专项计划的绩效自评工作,与服务对象及时沟通,获得真实情况反馈,有效调整相关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的问题

1.部分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所制定的绩效目标不够科学、合理,不能准确反映项目的绩效状况,所制定的某些指标未进行量化考核。

2.部分项目出现执行进度滞后的问题,部分项目承担单位的绩效理念仍显薄弱,绩效采集信息上报不及时、项目执行进度滞后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需要加强督促项目承担单位加快执行力度,按照任务书规定的实施计划按预算严格执行。

3.绩效产生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因为多数项目的实施期都在2年,绩效产生集中在项目实施的中后期,而目前选择在项目下达的第一年开展绩效评价,其真实的绩效状况难以充分展现。

(三)绩效自评工作的建议

1.提高签订任务书的质量,在签订任务书时就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目标,力求准确反映项目的绩效状况,对制定的指标进行量化考核。

2.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将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跟踪,结合绩效目标开展全过程的绩效跟踪,建立有效的绩效信息采集制度,确保项目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3.进一步树立绩效评价理念,要加强对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和各有关单位的指导,开展绩效评价与管理培训。

保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