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33000MB1632050L-/2020-032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能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3-09
  • 文号
  • 保能源油气〔2020〕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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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保山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龙陵县、昌宁县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税务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9〕61号)精神,根据《云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能源煤炭〔2020〕2号)要求,形成部门间协调配合、高效联动的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机制,建立保山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协调全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

(二)指导和督促龙陵县、昌宁县、煤矿企业积极稳妥推进煤炭行业整体退出有关工作。

(三)及时发现全市煤炭行业在整体退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适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整体退出工作进展情况。

(四)落实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能源局牵头,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草局、市税务局、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组成。

召 集 人:王银龙  市能源局局长

副召集人:黄生留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侯  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林森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常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武立辉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马媛媛  市水务局副局长

黄永定  市应急局副局长

许  旻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  龙  市林草局副局长

刘  峰  市税务局副局长

赵红江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能源局,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能源局分管副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召集人由市能源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若发生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可视具体情况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相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办公室会议,由办公室主任主持,研究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其他需要协调的事项。跟踪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解决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主动互通信息,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抓好各项工作贯彻落实。

附件:1.保山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

责分工

2.保山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保山市能源局

2020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保山市煤炭行业

整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保山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结合部门工作职能,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市能源局:牵头推进全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做好煤炭行业安全监管工作。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全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市级应承担的相关资金。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督促、统筹龙陵县、昌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关闭退出产能煤矿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改造升级煤矿的采矿许可证延续登记、关闭退出煤矿的采矿许可证注销登记办理工作,指导龙陵、昌宁县自然资源部门监督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协调推进关闭煤矿已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价款)退还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煤矿项目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煤矿关闭退出前依法依规加快办理水土保持等有关手续。

市应急局:负责市安委会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指导、办理关闭退出煤矿企业注销登记等有关手续。

市林草局:负责督促指导需使用林地单位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对煤矿项目涉林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市税务局:负责贯彻落实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为煤矿生产建设提供电力保障,对关闭退出煤矿及时停止电力供应。

 

 

 

 

 

 

附件2

 

保山市煤炭行业整体退出工作联席会议

联络员名单

 

召集人:黄生留  市能源局副局长

成  员:李新江  市能源局石油天然气和煤炭科科长

         梁本强  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

宋汝梅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科长

安志刚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业权管理科科长

丁晓剑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人

叶春雄  市水务局水土保持科科长

邓家伦  市应急局非煤矿山和安全生产基础科科长

王永浩  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服务科科长

杨永顺  市林草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

谷增泽  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科长

陈  良  保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市场营销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