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评价中心:
现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药监注〔2021〕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内相关单位。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