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1-102600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0-26
  • 文号
  • 保市监发〔202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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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保山市2021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评价中心:  

现将《保山市2021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1021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2021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根据《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2021〕—1206)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安全用药月活动围绕药品监管工作重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药品监管的法律及安全用药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通过深入持久、富有成效的宣传教育,使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在社会各界得到有效普及,使自我防范能力、依法维权意识在广大消费者中得到明显增强,使诚信经营、安全至上的良好道德准则在药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得到自觉遵循。  

二、活动时间  

202110旬至11月中旬。  

三、活动主题  

2021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坚守初心”。  

四、宣传重点  

(一)展示建党百年药品监管领域成果。集中体现建党百年以来药品监管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回顾不断成长的药品监管事业,突出展示我当前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及性,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二)宣传改革创新的成果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开展法规制度宣传培训,宣传科学监管、智慧监管、阳光监管,增进公众对我国药品监管工作的认知和信心。  

(三)开展安全用药科普宣传。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  

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药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对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形成有效的科普引导,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五、活动内容  

(一)举行“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药品安全论坛。结合实际,举行2021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暨药品安全论坛,邀请政府部门、学术机构、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界代表参会,阐释药品监管在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完善法治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与重点媒体开展活动延展的专题报道,扩大宣传效果,营造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启动仪式应于10月底前举办。  

(二)药品检验机构中药标本室开放日活动。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要组织学生、社区居民和新闻媒体参观药品检验室中药标本室,通过座谈交流、标本室参观讲解等多种方式,展示中药标本室在监管、检验、科研和科普方面的成效,帮助公众加深对中药监管的了解,丰富日常保健知识。  

(三)组织参与第十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101日—1130日,开展第十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竞赛活动面向全国公众,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广泛动员并引导公众通过关注“药葫芦娃”微信公众号参与知识竞赛,要组织好辖区内的管理对象积极参加,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参与率达100%  

(四)组织参与2021“中国药师周”系列科普公益活动11月“中国药师周”期间,组织参与“药师您好”安全用药科普文艺作品展示等科普活动。培育安全用药科普志愿队伍,培养药学科普作品创作人才,围绕广大人民群众安全用药的具体要求,不断繁荣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创作,丰富科普宣传资源积累。  

(五)组织参与2021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组织参与益老益小“药”知道论坛,促进特殊人群的安全用药科学素质提升,引导全社会关注老年和儿童的药品安全问题。  

(六)开展药品安全知识系列科普宣传。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根据安全用药月宣传重点,围绕药品基本常识、常见疾病用药常识、疫苗基本常识、常用中药常识等安全用药科学知识,制作宣传海报和科普宣传册;围绕老年和儿童特殊群体安全用药,制作安全用药动漫视频和音频。利用主流媒体电视频道、广播电台、相关网站、新媒体、药品经营企业门店的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宣传,并组织到社区、街道、城乡结合部等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社区广告、车载广告等方式,多种渠道和平台切实提高科普宣传成效。  

开展“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开展第“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及科研单位药学从业人员为重点,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荐。根据活动实际需要,活动周期为一年。  

(八)组织参与“药知道”系列微视频安全用药月期间,国家药监局将通过中国健康传媒集团“药知道”视频栏目,制作正确认识药物、药品剂型选择、如何合理用药等安全用药知识微视频,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快手等渠道向公众传播,面向家庭和个人普及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更好地推动合理用药目标实现。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要积极转载、推广微视频,有条件的制作相关视频。  

(九)组织参与安全合理用药大家谈安全用药月期间,国家药监局将邀请药品监管部门、执业药师、临床专家、业内学者,围绕常见病安全合理用药知识,以谈话节目、论坛等形式开展科普宣传,并在中国健康传媒集团传各媒体平台直播及后续传播。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积极转载、推广并多种形式宣传常见病安全合理用药知识。  

十)开展药品法律法规宣贯。集中宣贯药品监管法律法规,重点对《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进行宣传解读,使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为全面提升药品安全法治水平奠定基础。  

(十一)2021慢病安全用药科普行动。“线上+线下”形式进行慢性病患者科学用药的知识普及,宣传安全用药的相关理念和使用知识。面向医务人群开展慢病安全用药培训,面向大众群体开展慢病安全用药科普宣教,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在全社会倡导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安全用药月”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孟定双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段学乔  三级调研员  

  员:吴建毅  药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田建清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科长  

   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科长  

王安虎  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寸时灿  市药品评价中心主任  

龙小东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精心策划,及时启动安全月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和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鼓励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大型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共同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要明确联络员,于1022日前将安全用药月联络员信息表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广播、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密切关注国家药监局微信公众号中国药闻和省药监局微信公众号云南药品安全及市市场监管局的微信公众号“保山市场监管”,及时获取安全用药月相关信息。  

(三)加强监督,严明纪律。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活动中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确保成效。在此次活动中,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药品评价中心要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和经验,于121日前将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报告(参照附件2、活动影像资料(照片、视频)、科普作品(宣传册、折页、海报、微视频、公益广告、音频等)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科。联系人:周艳林;电话2200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