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提高我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商有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全市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在此基础上,力争实现市场主体倍增。
——市场主体多起来。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数量达到31.67万户、年均增长14.51%,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130户;全市企业数量实现倍增,达到8.02万户、年均增长25.93%,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33户。
——市场主体大起来。到2025年,全市“四上”企业数量达到1261户、年均增长11.21%,力争实现倍增。
——市场主体活起来。到2025年,全市市场主体活跃度达到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市GDP比例超过56%;新增市场主体提供就业岗位39.7万个左右。
——市场主体强起来。到2025年,全市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家以上;加快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87户,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达到100户;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超过1.7万件;“三品一标”农产品达到417个。
三、主要内容
(一)重点任务。一是培育壮大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围绕国家水稻两用核不育系良种繁育基地、全链条重塑咖啡产业、做大做强昌宁红茶、做优做特石斛产业、做强做优中药材产业、做大做强肉牛产业,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实施规范提升行动、“双绑”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到2025年,全市农业企业达到1.09万户、年均增长25.93%,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776个、年均增长15.2%。二是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加强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做大做强园区经济。实施产业发展“双百”工程、工业企业成长工程等培育壮大工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工业企业达到6121户、年均增长25.93%,其中:规上工业企业达到465户、年均增长11%。三是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依托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培育壮大一批建筑施工企业,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培育壮大建筑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建筑业企业达到8551户、年均增长25.93%,其中:入库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达到280户、年均增长11%。四是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实施培育新型消费行动计划,积极孵化电商经营主体,加快开放型经济平台建设,做好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工作等培育壮大商贸企业。到2025年,全市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2.63万户、年均增长25.93%,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397户、年均增长11.5%;市内外商投资企业法人达到50户。五是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加快重点领域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提升传统生活性服务业,抓住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充分挖掘文化旅游资源潜力,加快推进托育机构健康发展等培育壮大服务业企业。到2025年,全市服务业企业达到2.81万户、年均增长25.93%,其中: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达到9900户、年均增长15.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达到119户、年均增长11%。六是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实施小微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规上工业企业、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5级并抓梯度培育机制等培育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到2025年,全市中小企业达到7.28万户,年均增长25.93%,个体工商户达到23.36万户,年均增长12%。
(二)政策措施。一是提高登记注册效率。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等制度,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持续优化市场主体登记办理流程,实现企业设立登记事项“一网通办”。压减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机制,全面推行个体工商户登记掌上办理。二是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严格执行全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积极稳妥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全面推广运用全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和“一部手机办事通”,深入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三是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完善支持市场主体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制度,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并申报,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实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组织开展金融服务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四是提升要素保障能力。统筹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与产业布局、新增指标与优化原有指标、产业园区优化提升与重点项目供地保障,有效解决项目土地供给不足问题。加强人力资源服务标准化建设,简化供水供电供气报装手续、优化办理流程,全面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五是提升创业创新能力。加强企业帮办服务,加大“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开展领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六是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健全遏制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清理物流、认证、检验检测等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七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协调机制和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全面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信用监管。八是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市场主体法律服务,依法依规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处理市场主体维权诉求。九是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服务。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等政策措施。十是健全完善评价营商环境机制。落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回应制度,推进市场主体24小时常态化监督营商环境工作机制。
(三)组织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二是强化配套措施。三是强化考核监测。四是强化宣传引导。
四、涉及范围
《实施意见》适用全市范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稳定市场预期,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让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加快形成大企业“顶天立地”、中小企业“铺天盖地”、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枝繁叶茂”的发展格局,为推动保山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名词解释
“四上”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信易贷”平台: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