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1-111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11-19
  • 文号
  • 保市监发〔2021〕66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关于转发《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现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云药监注〔2021〕3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职能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中药配方颗粒的管理工作。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保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