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部、网信办、教育体育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广电局: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广电局《关于转发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文件的通知》(云市监办函〔2021〕49号)转发你们,请各部门认真做好贯彻落实。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中共保山市委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保山市民政局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山市广播电视局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