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2-1/20230504-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5-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知识产权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体育局,有关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进校园,提升云南省中小学生知识产权意识,让知识产权保护理念根植校园,按照2021年省知识产权局、省教育厅印发的《云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工作方案(试行)》,经市知识产权局、市教育体育局研究,现就组织申报第四批云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保山市范围内的全日制普通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申报条件

(一)以前年度未曾申报或尚未获评云南省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的中小学。

(二)学校重视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建立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教学、交流、宣传、实践等活动,持续推动知识产权教育普及工作。

(三)学校重视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培育工作,鼓励和支持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培训,积极营造教师主动学习知识产权知识的工作氛围。

(四)学校重视采用多样化、特色化的方式,开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积极组织普及知识产权的宣传活动、体验教育、实践活动,厚植知识产权意识,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校园氛围。

(五)学校重视培养学生知识产权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倡导勤于思考、乐于探究、善于动手的学习方式,激励和支持学生参加发明创造、创新创作等活动,激发学生发明创造热情。

(六)学校重视知识产权教育交流活动,积极支持学校团队、教师、学生参加国家、省、州(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的交流学习活动,促进学校知识产权教育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各申报学校填写《云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表》(附件1),附证明材料装订成壹册(一式3份),加盖公章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注意做好帮辅指导工作。

(二)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对申报学校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材料装订规范性进行初审,签署推荐意见,填写《云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将纸件材料(一式两份)寄送至省知识产权局,申报表及汇总表的电子件发送到联系人邮箱。

(三)各申报学校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6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逾期不予补报。

(四)2022年新修订的《保山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实施办法》也增加了鼓励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云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的内容。办法明确:鼓励中小学校积极开展云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创建工作,成功申报试点、示范学校学校的分别奖励10000元、20000元。2022年省级也给予积极的鼓励和支持。

(五)近五年来,云南省知识产权局、云南省教育厅联合开展了三批云南省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保山市却一家没有申报成功。2023年申报工作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科普教育宣传等相关工作考核,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和教育体育局加强沟通联系,认真组织,做好相关推荐工作,对有一定基础条件的学校,鼓励积极申报创建工作。隆阳区、腾冲市各推荐试点学校2所,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各推荐试点学校1所。

联系人及电话:王芹桂,0875—2200775。

邮箱:bszscqj@126.com


保山市知识产权局 保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