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4〕42号)文件,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统筹推进价格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实施。贯彻执行国家、省反垄断制度措施和指南,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调查及其他工作,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综合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和高耗能特种设备的节能工作,按权限实施特种设备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宣传教育、统计分析、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等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市食品安全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制度措施。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统筹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16)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7)执行国家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工作,查处药品零售、使用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以及化妆品经营等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监督抽检工作,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及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负责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8号)《中共保山市委编办关于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名称变更和加挂保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牌子的批复》(保编办〔2022〕63号)《关于调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保编办〔2024〕60号)文件,下属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职责是:
(1)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事项的登记、分办、汇总、督办和分析工作;配合主管部门做好重大消费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指挥调度;负责投诉举报数据监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知识产权咨询指导、维权援助、宣传培训等工作。
(2)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生产过程、使用环节现场检查,以及有关生产质量、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执行情况符合性检查;负责辖区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督的技术检验工作;负责承担客户委托的药品、医疗器械、洁净室(区)环境等检验检测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相关业务技术工作,培训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药品检验检测及质量方面的科研工作;负责综合上报或反馈药品质量情报信息;负责完成主管部门安排的药品年度检验任务和临时性指令性任务;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技术复核和检验工作。
(3)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承担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再评价,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以及药物滥用监测等工作。
2.机构情况。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24〕42号)文件精神,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保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知识产权局牌子,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科技信息科、规划财务科、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指导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质量发展与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与抽检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标准科、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化妆品监督管理科等26个正科级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48号)《中共保山市委编办关于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名称变更和加挂保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牌子的批复》(保编办〔2022〕63号)《关于调整保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保编办〔2024〕60号)文件,下属3个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分别是: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加挂“保山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牌子);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保山市药品评价中心(加挂保山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牌子)。
3.人员情况。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市委编办核定,在职人员编制100人,其中:行政编制53名;事业编制47人。
年末实有人数111人,比上年113人减少2人,减少1.77%。其中:公务员65人,比上年67人减少2人,减少2.99%;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6人,与上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员退休3人,调入1人(军转干部安置1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4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三定”方案规定,结合全面履行好市场监管职能职责,从部门工作实际出发,科学合理设定各项绩效目标。具体为:设立一级指标3个,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设立二级指标6个,分别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设立三级指标17个。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收入21774050.00元,年底决算数为27453333.74元,差异率26.08%。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18134500.00元,年底支出数22546043.35元;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140000.00元,年底支出数363121.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1976350.00元,年底支出数2841156.22元;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1523200.00元,年底支出数1547633.81元;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0.00元,决算支出数49.00元;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0.00元,决算支出数20697.00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水平,强化支出责任,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局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项财务工作的开展均“有法可依、有据可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一是通过组织自评工作,认真学习绩效管理内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建全财务管理制度,在部门内部树立“立项必讲绩效”的管理理念,为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二是通过对项目立项情况(重点为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三是通过自评,进一步对我部门整体支出决策是否科学合理、项目执行是否高效、项目产出是否达标、资金安排是否起到了保运转、保重点的目标进行回顾和总结;四是及时总结经验,通过改进管理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本报告着重对基本支出、三公经费、项目支出和厉行节约情况进行评价。主要包括预算配置、履职效益、预算管理、职责履行、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规范情况,开展自评。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准备阶段
组织学习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的相关规定,确定评价范围和对象,明确评价的目的、内容、任务、依据,掌握评价的时间和有关要求。
2.实施阶段
下发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安排绩效自评工作,制定评价指标体系;组织项目单位自评并上报自评报告,汇总二级绩效自评后对一级项目进行自评;上报保山市财政局审核。
3.整改阶段
按市财政局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及时向市财政局报告整改情况。
4.总结阶段
总结评价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装订归档绩效自评资料。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绩效自评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在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周密部署,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绩效自评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
(二)过程情况分析
根据绩效评价的相关规定,围绕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等组织开展评价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步骤,了解相关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自评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三)产出情况分析
通过开展自评2024年度我局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结果为优。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取得以下事业成效:
1.强党建,转作风,激发干事创业新动能。抓实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以理论武装促思想认识,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今年来召开党组会学习20次、周一例会学习32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9次。举办“歌颂75年辉煌历程,礼赞市场监管5载华章,勠力同心谋改革,奋激扬帆勇向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活动,激发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担当作为奋斗热情。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严肃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查找整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个,整改检查反馈问题3个,移交线索1条,办结民生事情6件。抓实干部队伍建设。运用“5435”工作法在5县(市、区)有效开展“四下基层”观摩调研活动,推动行风建设、助力企业发展;举办“学法执法小课堂”培训活动13期,启用“智慧监管+移动执法”平台和食品安全非现场智慧监管平台,提高基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能力;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个市场监管所荣获“五星所”、“四星所”、“三星所”称号;与市公安局联合成立“行刑衔接联合实验室”,与上海静安区、闵行区市场监管局签订合作协议,与大理、版纳药品检测机构成立滇西药品检验检测发展战略联盟,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区域合作。
2.优环境,促改革,实现市场规模新增长。聚焦群众之盼、企业之难、经营主体之需,做审批“减法”、服务“加法”,助力企业减负增效。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一窗受理、一表申请、一并审批、一次办结”,目前办理企业信息变更1573件、企业注销登记1247件、开办餐馆52件、开办药店119件。深挖经营主体培育潜力,截至10月底,保山市实有经营主体278364户,比2023年底净增17000户,增速6.5%。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14.5户,增速6.5%。落实“企业安静期”制度,努力做到“无事不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任务513个,检查经营主体7713户次,检查量较去年同期减少28.33%;强化信用监管,依法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全市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777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户。圆满完成全市各类经营主体年度报告工作,企业年报公示率94.69%,高于全省平均年报率5.69个百分点。严格公平竞争审查,认真开展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和存量政策措施清理,今年以来审查增量文件171件,清理存量文件561件,其中废止8件,修改3件。
3.提质量,强产业,助力企业实现新发展。强化质量提升,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要求,保山市工业硅、咖啡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项目纳入全省21个质量强链重点项目清单;举办首席质量官培训和现场观摩活动,开展质量技术和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共服务84家企业。强化标准引领,出台《保山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省级地方标准5项,制修订市级地方标准65项;由市检验检测院、市市场监管局等6家单位起草的国家推荐性标准《地理标志产品质量要求 保山小粒咖啡》项目已列入2024年第一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强化技术支撑,国家重点实验室(咖啡品质与安全)建设项目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建设;“世界咖啡谷·保山小粒咖啡”电子地图正式发布运行;腾药美洲大蠊养殖基地顺利通过省药监局中药材GAP延伸检查;保山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立项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5项、省市场监管局科技计划项目2项,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6项,建有市级创新团队1个、专家工作站1个,1人入选“兴保英才培养计划”产业领军人才专项,1人获2023年云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4.促创造,强保护,打造创新发展新引擎。突出知识产权赋能,加强商标专利工作,有效专利达2988件、有效注册商标24166件、专利商标质押881.30万元。突出地理标志运用赋能,在发布的《2024年云南省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价值评价信息》中,“保山小粒咖啡”、“昌宁红茶”、“龙陵紫皮石斛”名列全省第10位、第12位、第26位。腾冲高黎贡山生态茶业有限公司“高黎贡山”、云南腾药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腾药”两个企业品牌列入首批20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企业之榜。突出示范引领赋能,统筹推进保山小粒咖啡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全力推动隆阳区、保山产业园区开展云南省知识产权推动高质量发展示范县(园区)创建工作,保山市商标品牌指导站和保山小粒咖啡商标品牌指导站分别列入首批20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商标品牌指导站之榜。
5.重预防,除隐患,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守好食品安全底线,全市5037名党政干部分级包保35309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肉制品整治,持续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把粮食质量关。立案查处学校食品安全案件14件、肉类违法案件15件。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抽检完成1.42万批次,合格率98.26%;抽检集中消毒餐饮具770份。创新食品安全宣传,拍摄《食安云南之品质保山》宣传视频,“野生菌中毒防控”、“草乌附片中毒防控”等视频彩铃移动用户订阅77.67万次,食源性疾病防控宣传多维立体,纵深推进。守好药品安全底线,建立“药械化”协同监管工作机制,实施“双百工程”,深化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立案查办“两品一械”违法案件206起,罚款185.33万元,完成“两品一械”检验327批次,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报告3152份,百万人口报告数达到1297份。守好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共完成检验样品370批次,合格343批次,不合格27批次,合格率92.7%。扎实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建立电动自行车销售商户268户台账清单,查处电动自行车相关案件31件,向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发放《告诫书》、签订《承诺书》315份,实现销售点全覆盖。守好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深入开展城镇燃气、燃气压力管道、医疗机构特种设备安全等风险排查整治,巩固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242户次、特种设备3815台套,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256份,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风险隐患1000余条,查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28件。
6.强监管,护民生,市场秩序得到新规范。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持续推进“铁拳”、扫黑除恶、“扫黄打非”、加油机作弊等专项整治行动,紧盯重点区域,持续开展高密度整治打击,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违规案件636件,案值245万元,罚没款617万余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和12345平台,严格依法、规范、高效处理消费者诉求,做到应答有温度、咨询必回复、投诉必分办、举报必有查,共收到投诉举报和咨询1904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44.38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没有建立完善科学的市场监管系统绩效目标体系,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不完善,给考核评价及评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建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项目开展的可行性、必要性做好充分调研,依据实际情况做好经费支出预算,制定合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前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实施阶段,做好监督,跟踪管理;实施后及时总结自评。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一是增强了本单位的绩效评价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制定了部门绩效管理办法及项目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长效机制;三是促进规范使用项目资金;四是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上级财政预算项目资金的重要依据。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把加强财务规范化管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做好预算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强化预算管理工作的全程性。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协调相关业务科室,形成了财务科牵头,具体项目实施科室为主体的预算编制、评价工作机制,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各工作环节均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有效保证各项工件的顺利推进。三是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针对绩效评价工作综合性、复杂性等特点,多次召开协调会,对项目绩效指标设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管理等情况进行研究、讨论,及时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四是加强监督指导。认真按照《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对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及时解决绩效中出现的问题、规范预决算编制和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