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5502-2-/2018-1229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政策解读 | 发布日期 | 2018-12-29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国务院于2018年1月17日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也于9月4日印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8〕49号)。云政发〔2018〕49号文件要求各州、市人民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加强质量认证管理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应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根据云政发〔2018〕49号文件和市政府的要求,结合保山市实际,就如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制定《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意见》的框架、结构总体与云政发〔2018〕49号文件基本一致,内容上结合保山实际,突出具体化、针对性、实用性。《实施意见》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全面加强质量体系建设,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明确了以“统一管理,共同实施;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稳中求进,强基固本;标杆引领,示范带动;强化监管,多元共治”为《实施意见》的基本原则。
第三部分:主要目标。到2022年,全市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推动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食品农产品质量水平显著提升。运用认证手段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着力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竞争力的保山品牌。全市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00个以上、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证书2张以上,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实现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100%覆盖,推动27户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险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100%通过资质认定。
第四部分:重点任务。共8项工作21项任务。一是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二是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三是提升质量认证服务发展的能力。四是强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五是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六是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七是服务绿色发展。八是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同时,对应各部门职能职责对具体分工作了要求,我市《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明确了各项任务的责任部门。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从组织领导、综合保障、宣传、督促落实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三、主要特点
(一)结合市情密切。保山市蕴藏着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态、绿色、安全等方面的需求愈加强烈,在制定《实施意见》时,紧密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工作。结合市情和当前工作,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1.国发〔2018〕3号文件规划时间是3-5年,云政发〔2018〕49号文件规划时间是到2020年,《实施意见》将实现目标时间定为2022年,5年规划时间更符合市情,与全市其他相应工作规划的时间保持了一致性。
2.进一步明确在具有地方特色的茶叶、咖啡、核桃、石斛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技术支撑。
3.将云政发〔2018〕49号文件提出的主要目标之一建设国家级、省级质检(计量)公共服务平台调整为更符合市情的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极推进检验检测行业信息化和社会化,推动全市检验检测业不断发展壮大,以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更好的满足市场需要。
4.明确在电力、烟草等国有企业和园区企业、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等领域推广应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通过推广运用先进管理方法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
5.进一步明确在食品农产品加工、旅游、硅材等具有保山特色和区位优势的企业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6.在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方面,进一步明确了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机构“三检合一”改革工作,逐步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验、一次收费”的工作目标。
7.明确继续推动按照市场需求和便民要求设置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公安部 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公交管〔2014〕138号),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建设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使广大的车主有更多的选择、解决长时间排队检车的问题,从根本上化解机动车保有量逐年增加和检验需求供给不足的矛盾,以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
8.在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方面,重点围绕绿色食品、绿色能源、纺织、硅材、生物医药等行业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
9.在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规划上,结合保山区位优势,借助保山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等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测等方面的技术优势,明确提出市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要面向南亚、东南亚拓展国际业务,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与“一线两园”建设、对外投融资、建设项目配套服务,加快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加强对外合作与服务。
(二)目标量化清晰。《实施意见》严格按照“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量化”的原则,立足保山实际,提出具体务实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充分体现了适用于保山的发展要素,并对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量化分解,提出到2022年全市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100个以上、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证书2张以上,推动27户以上茶叶、咖啡、核桃、石斛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和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使保山生态资源优势在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结合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和正在开展的质量提升行动,将加快发展绿色、有机产业, 提升有机和绿色产品供给质量, 构建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纳入服务绿色发展的任务中,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措施,以完善绿色、有机认证体系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建立健全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以标准引领绿色有机品牌发展。
(四)职责分工明确。为深入推动《实施意见》中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有效落实,对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工,明晰质量认证体系监管部门、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能职责,通力合作,建立统筹协调机构、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在落实《实施意见》时有章可循,为抓好抓实《实施意见》奠定了基础,为促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