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525502-2-/2019-0426002 发布机构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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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保山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解读《保山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一、出台背景

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健康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医改、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治本之策。近年来,我市教育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及市内外各医学院校加强医教协同,推动医学教育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一是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取得重要突破,为培养同质化临床医师奠定了制度基础。二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定向免费培养、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大了全科、儿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力度,人才短缺问题逐步缓解。三是为医疗卫生事业输送了大批人才。截至2018年底,全市卫生技术人员总量已达14415人,较2013年底增长5344人。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分别达到5133人和6351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医学教育与建设健康保山和深化医改的新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新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突出表现在: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的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医教协同统筹推进医学教育改革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支撑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改革的相关政策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已有改革发展基础上,着眼于满足健康保山建设对医学人才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医学人才培养,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出台《保山市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健康保山建设,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始终把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摆在卫生与健康事业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实现到2020年,以“5+3”(5年临床医学本科教育+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为主体、以“3+2”(3年临床医学专科教育+2年助理全科医生培训)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全科、儿科、精神科、妇产科、麻醉科等紧缺人才培养得到加强,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协调发展,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到2030年,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环境更加完善,我市标准化、规范化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健全,医学人才队伍基本满足我市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是通过加强医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强化医学院校教学能力建设以及拓宽人才培养模式等途径深化院校教育教学改革。二是协调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制度落实。三是通过强化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创新继续医学教育形式、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施管理和评价考核等措施加强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四是依托省内外高等医学院校及保山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育资源优势提升医务人员学历层次。五是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转岗培训等多种途径,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六是通过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七是加强临床教学基地管理。八是优化医学人才执业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医教协同管理;二是加大经费投入;三是强化追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