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2019-1205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12-0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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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我市卫生健康系统切实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定下发《保山市进一步做好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工作实施方案》,统一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操作流程,将关口前移至临床医疗机构,对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在医疗机构用血后按照“献血者病人献血量<1000ml的,献血后5年内3倍献血量免费用血,5年后等量免费用血;≥1000ml的永久不限量免费用血”“献血者亲属献血后5年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出院时用血费用直接减免,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定期到市中心血站统一结算。在省内其他地州市用血的以通过省级平台进行;在其他省份就医的通过手机APP等方式线上办理,形成“医院直免为主、APP等减免为辅”的新模式,实现用血费用减免“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