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适应医院发展需求,保山市妇幼保健院拟公开招聘合同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自主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等相关要求。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六)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30人。(具体岗位见下表)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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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 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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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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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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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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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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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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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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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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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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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专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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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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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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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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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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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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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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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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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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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护考成绩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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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及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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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工作经验者优先,助产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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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20年1月15日-1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保山市妇幼保健院五楼人事科(保山市隆阳区龙泉路297号)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由人事科对照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交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等复印件一份(未取得证书的,需提供通过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
(二)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报名现场通知
2.考试形式:笔试+技能操作测试+面试
3.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七、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综合考察审核,择优录取聘用。待遇按保山市妇幼保健院相关规定执行。
八、相关要求
(一)通知时效:发布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相关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职工进行监督。
联系人: 龚老师 电话:0875-2122063,18788490130
保山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