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2020-0604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6-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证明事项清单

序号

证明事项内容

依据

1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许可证明材料目录: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情况和有关管理制度;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2

医师执业注册证明材料目录: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材料(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单位近6个月的健康体检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3

护士执业注册证明材料目录:《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的健康体检证明;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4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证明材料目录: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法定代表人承诺书;电视、广播广告可以先提交镜头脚本和广播文稿;《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5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明材料目录:卫生许可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公共场所卫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6

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与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证明材料目录: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除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应提供外,其他医疗机构不需提供);设置申请书;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选址报告;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说明和规章制度;符合规定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的证明材料;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聘用合同的复印件;新建、改进或者扩建的建筑设施竣工验收报告;环保评价资料;拟医疗机构执业人员登记表;药品种类清单(除申请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登记的应提供外,其他医疗机构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7

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单位审批证明材料目录: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生产场地用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或租赁协议);生产场所厂区平面图、车间布局平面图;生产工艺流程图;生产和检验设备清单;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拟生产产品目录;生产环境和生产用水检测报告;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8

放射诊疗许可证明材料目录: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复印件;放射诊疗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放射诊疗工作人员一览表;放射诊疗设备清单,放射防护与质控设备清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取得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年度内的设备性能检测报告和放射防护检测报告;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培训证、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检测结果材料;大型医用设备须提供有效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原件及复印件);新、改、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复印件;专(兼)职的放射防护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质量保证方案;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云南省放射诊疗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9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审核证明材料目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表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严重危害的);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10

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目录: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申请(请示公函);建设项目卫生审查材料(放射诊疗技术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复印件;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11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明材料目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申请登记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配备情况;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复印件;保山市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登记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项目的管理制度、职责、规程;诊疗组织设置情况、设置批文;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12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证明材料目录:保山市医疗保健机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申报表;学历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申请终止妊娠、助产、结扎手术的,应提供参加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申请婚前医学检查的,需提供由卫生监督机构认可的母婴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专业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申请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需提交由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认可的遗传病或产前依断专项技术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彩色版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1张;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云南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发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13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执业注册证明材料目录: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外国医师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文译件;外国行医执照或行医权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中文译件;近6个月内外国医师的健康证明;邀请或聘用单位证明以及协议书或承担有关民事责任的声明书;有效身份证明(护照及入境签证);聘用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完整复印件;申请人近6个月内二寸(约50mm*35mm)正面免冠彩照2张;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14

医师多点执业备案证明材料目录: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15

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及许可证核发证明材料目录:设置单采血浆站申请书;单采血浆站可行性研究报告(1.拟设单采血浆站基本情况,包括名称、地址、规模、任务、功能、组织结构等;2.拟设单采血浆站血浆采集区域及区域内疾病流行状况、适龄健康供血浆人口情况、机构运行及环境保护措施的预测分析;3.拟设单采血浆站的选址和建筑设计平面图;4.申请开展的业务项目、技术设备条件资料;5.污水、污物以及医疗废物处理方案);总投资额及资金的来源和验资证明;单采血浆站用房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使用权证明;拟设单采血浆站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和专业履历;单采血浆站从业人员名单及资格证书;单采血浆站的各项规章制度;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16

饮用水供水单位(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明材料目录:卫生许可证申请表;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卫生管理组织和各项卫生管理制度;供水流程简图及水处理工艺流程图(集中式供水、自建设施供水)

;卫生专篇(含水源卫生防护、制水工艺和设备、车间和厂区环境卫生、水质检验室和人员等内容;该项为集中式供水单位提供);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文字说明(如平面布局图、设备布局图、通风排气系统图、生产场所排水系统图、水处理工艺流程图、管网平面布局图和系统图;该项为集中式供水、自建式设施单位提供);所选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及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水质检测报告书;二次供水设施场所平面布局图、卫生防护资料;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程序》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

17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明材料目录:营业执照;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名单和相应的健康合格证明。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的通知》行政审批机关的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