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2020-0706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0年公开选任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公告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2020年公开选任云南省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对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进行公开选任,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职位

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1

二、选任范围

保山市内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任方式

采取业绩加分、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任。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 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职称条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不含基层卫生高职)。

3.其他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一般应当具有十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管理工作经历,具体为:

1)现任保山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中医医院副院长(副书记)及以上职务,且具有两年以上任职经历的。

2)现任保山市三级公立专科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副院长(副书记)及以上职务,且具有两年以上任职经历的。

3)现任保山市三级甲等公立医院、中医医院科室副主任及以上职务,且具有两年以上任职经历的。

4.有以下情形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因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76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隆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任公告。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2076日至2020714

报名地点: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隆阳区新华路167号隆阳区卫生健康局二楼)。

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资格和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业绩加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当地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报名者的工作简历、任职证明、所在医院的类别和等级证明原件等);同时提交本人的廉洁自律情况结论性意见原件(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当地纪委监委部门出具);本人小2寸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及《隆阳区公开选任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报名登记表可在网站自行下载或到隆阳区卫生健康局领取,报名表须经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三)资格复审

对报名人员提交的资格和条件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如证明材料不足的,可要求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补充,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按要求进行补充的,不予通过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选任,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得参加选任。

(四)业绩加分

对参加选任的人员进行业绩加分,具体加分方法如下:

1考核加分

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优秀等次加2分,两年优秀等次加1分。

注:工作考核加分需要提供组织或人社部门确认的考核结果。

2表彰奖励加分

对个人在工作中获得的医德医风、医疗管理、业务技术等方面的表彰奖励事项进行加分,具体为: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加4分,获得省部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加3分,获得厅局(州市)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加2分,获得县处级表彰奖励的人员加1分。“表彰奖励”指获得对应级别党政机关对个人的表彰奖励,需提供奖励文件或证书,此加分项目不可重复加分,受到多重多次表彰奖励的,以最高级别的表彰奖励加分1次。

(五)面试

总分100分,面试釆取脱稿竞职演说和面试考官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领导管理、综合协调、人际沟通及逻辑思维等能力,面试重点围绕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医院管理及医院任期发展目标等方面。参加面试的人员要结合选任岗位的职责,做好竞职演说和面试考官提问答题准备,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脱稿竞职演说时间15分钟,面试考官提问答题时间15分钟。面试工作由区纪委区监委全程监督,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职工代表等参与现场监督。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计算及确定考察对象

1.综合成绩按业绩加分加面试成绩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业绩加分﹢面试成绩”。

2.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3名。若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则成绩并列者共同进入考察;若确定的考察对象出现自愿放弃等原因不能参加考察的,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若考察对象不足3名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

(七)考察及拟任决定

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资格复审、政治品格、作风品行、廉洁自律、身体健康、专业素养、管理能力、职业精神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组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作出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书面报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按程序确定1名拟任人选,报区委常委会审定。

(八)公示

对确定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并查实拟任人选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不予任职,可进行递补。

六、纪律要求

(一)公开选任在纪委监委的监督下进行,严格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选任工作期间,参加选任人员在相关通知时限内,未能按时到场、提交相关资料、完成相关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与选任组织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认真履职,廉洁自律。

(四)参加选任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违反相关纪律者,取消其选任资格。

(五)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各相关人员有需要回避的,要主动提出,申请回避。

(六)严禁组织、煽动采取非组织措施干扰院长选任工作,一经发现,将对参与、组织、煽动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其他

(一)此方案由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二)上述公开选任工作时间、地点等如有变动的,将在原公告媒体另行发布公告或通知到本人。

(三)咨询电话:08753037062 (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四)举报电话:08752192996(区纪委派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隆阳区公开选任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保山市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

  202076

 

 

 

 

 

 

 

 

 

 

 

 

 

隆阳区公开选任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日

 

何时入何党派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毕业证书编号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毕业证书编号

 

专业技术职称

卫生专业技术

职称名称

证书编号

取得时间

 

 

 

现工作单

位及职务

 

工作及任职简历

 

 

 

 

 

 

近三年度

考核情况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表彰

奖惩

情况

 

   

 

通信地址

 

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

 

手机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责任自负。如果通过资格审查,本人保证按要求参加相关选任程序。

 

报考人签名:

      

本人所在

单位意见

 

 

(盖章)

      

本人所在

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审查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填表说明:参加选任者应认真、如实填写本表;对表内所列的出生年月日、参加工作时间、任职时间、学历、表彰奖惩等所有填写项将进行严格审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选任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