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规定分别从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社会评价、书面评价四方面对施甸县人民医院、龙陵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天和医院进行了评审。评审结论于2020年12月16日经保山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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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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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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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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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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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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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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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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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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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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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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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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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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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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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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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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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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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天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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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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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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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至23日。公示期间,对上述4所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联系电话:0875-2220842、2221065 传真:0875-222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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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