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9130195-9-/2020-1217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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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医院评审结论公示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等规定分别从现场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社会评价、书面评价四方面对施甸县人民医院、龙陵县人民医院、昌宁县人民医院、昌宁天和医院进行了评审。评审结论于20201216经保山市医院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序号

医院名称

医院类别

评审结论

1

昌宁县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二级甲等

2

龙陵县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二级甲等

3

施甸县人民医院

综合医院

二级甲等

4

昌宁天和医院

综合医院

二级甲等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01217日至23日。公示期间,对上述4所医院评审结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

联系电话:0875-22208422221065 传真:0875-2221065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隆阳路60

邮编:678000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