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保山市疾病应急救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保卫计发〔2015〕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4〕2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于2022年12月2日组织专家对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中医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和施甸县人民医院提出的2022年第二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现将保山市2022年第二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情况公示如下: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2月6日
保山市2022年第二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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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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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基金数(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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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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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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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758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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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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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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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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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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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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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6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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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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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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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8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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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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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90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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