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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2022-1230015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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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示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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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按照要求,现将保山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牢牢把准政治方向。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卫生健康重大战略、制定卫生健康重大政策、部署重大任务、推进重大工作的依法治市实践中去,推动建立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群众满意的法治政府。2022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8次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统一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制定贯彻落实《法治保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贯彻落实《保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保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制定保山市卫生健康委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对法治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如期完成法治建设目标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卫生健康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并将履职情况纳入述法报告、年终述职内容。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执行党工委工作规则,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决策机制,严格“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工作年内对重大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6次。三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法治工作。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目标责任管理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切实把法治工作抓到位  

2.健全保证宪法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一是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党组织及党员干部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法律,保障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二是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党组集中学法62022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进行了集中学习,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治理能力。三是坚持每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宪法宣誓活动,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切实加强宪法实施,宪法宣誓形成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一是在卫生健康领域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普遍落实“非禁即入”负面清单情况每季度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是规范权力清单、责任清单。通过单位网站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依据、执法程序等信息。梳理卫生健康部门行政执法权力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做到底数清,责任明。目前本部门履行的行政职权事项共计6280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99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检查42项、行政确认10项、其他行政职权5项。三是全面推行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工作模式,实行政务审批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化繁为简,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2022年市本级受理办结卫生健康行政许可事项979件,其中:医疗机构执业登记20件、放射诊疗许可28件、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24件、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卫生许可1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41件、公共场所卫生许可9件、医疗广告审查42件、护士执业注册554件、医师执业注册230件、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13件、市本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6件、食品安全标准备案11当场办结911件,在承诺时限内办结68件,办结率和公示率均达100%四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委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及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行政决策公信力不断提升。五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目前,由我委起草实施的以市人民政府印发管理的规范性文件1件,即《保山市献血用血管理办法》(保政规20201);清理原保山市卫生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即:《保山市医疗机构麻醉、精神药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购买、使用、贮存管理办法》(保卫发〔200611号),已按规定程序废止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六是持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2022年委法律顾问共提供政策文件制定、合同文本、争议处理等法律意见书22份,参与多起调解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置,提出专业的处理意见和法律帮助等把完善法律顾问管理制度,报送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卫生健康目标责任考核,目前,市直7家医疗卫生单位已全部选聘法律顾问。  

2.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聚焦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全面梳理卫生健康监督行政执法制度,废止制度2个,合并制度3个,修改制度28个,新建制度3个。二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及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并印发《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执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及执法文书使用相关事项的通知》,对执法文书修改事项要点、文明执法、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法制审核等十个执法事项变化内容提出要求,规范全市卫生健康监督系统执法行为。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2年,通过保山健委监督公开监督工作动态316条,行政许可公告289期,行政处罚、抽检结果公示等信息79期。持续推进执法过程全记录工作,为每个执法科室配备2台现场执法记录仪,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档案管理制度》,对执法程序启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并归档管理将执法全过程记录贯彻行政执法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环节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梳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对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执法局上报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截止目前共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52022年没有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四是认真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织5(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业务骨干参加案卷评查,重点对行政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决定内容是否合法、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文书档案是否规范等进行评查。参评案卷29份,其中卫生行政许可案卷13份,卫生行政处罚案卷16份。共评出优秀案卷22份,合格案卷7份。其中,卫生行政许可优秀案卷11份、合格案卷2份;卫生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1份、合格案卷5份。市卫健委监督执法局上报的《某某公司中医诊所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被评为2022年云南省中医药执法优秀案例,并推送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参评。  

3.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放管服”改革。一是认真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切实优化政策环境。制定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制度》,规范公平竞争审查操作流程,明确职责任务,审查工作层层把关,严格政策措施审查和清理。清理,我委没有违反公平竞争标准内容的存量政策措施文件,2022年制定文件过程中,严格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新增政策措施文件未有违反公平竞争标准内容二是印发《保山市卫生健康系统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六稳”“六保”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实施方案》(保卫健发202214号),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纵深发展,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促进卫生健康市场主体倍增。三是严格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工作,继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始终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坚持服务做加法、流程做减法,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及时完善涉及的4项许可5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项的办事指南,编制了医师执业注册、护士执业注册五个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截至1031日已公示医师执业注册(首次注册、重新注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28件、护士执业注册(首次注册、延续注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457件。四是扎实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保山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平台数据数据录入要求,对本年度开展工作中所涉及的行政处罚、监督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等涉企信息应录尽录,同时督促企业办理信用修复等工作。2022年,通过信用云南(保山)平台共归集录入信用信息1186条,其中,归集录入行政许可信用547条、行政处罚信息35条、行政检查信息384条、信用承诺信息220条,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信用修复9条。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行录入行政许可信息531条,监督检查信息419条,行政处罚信息39条。  

4.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卫生单位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20229-10月,组织市级专家修订完善《保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保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逐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卫生应急工作预案体系。二是及时有效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2022年,全市无重大以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报告处置较大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5累计报告发病35人、死亡1人。其中:传染病事件3起(60%),突发中毒事件2起(占40%)。较大事件2起(占40%)、一般事件1起(占40%)、未分级事件1起(占20%)。5事件均及时报告和及时有效处置,未造成扩散蔓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卫生应急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整充实卫生应急队伍市级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23专家组551应急队伍10125包括紧急医学救援、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突发中毒事件、卫生监督、心理干预、应急采供血等专业人员按照省、市政府“每个县建有1支卫生应急队伍”的要求,每个县(市、区)都建立了一支卫生应急队伍,每支队伍人数不少于30人,按照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综合保障3:2:1进行配备,实行AB角管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以提高应急队伍实战能力为重点,年内市卫健委组织流调人员培训1期,共培训110余人;多次组织开展核酸采样、检测人员培训班;多次抽派人员对瑞丽、迪庆等涉疫地区开展对外援助,年内共抽派367名医务人员做好医疗救治、采样、检测、流调等工作;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多次组织开展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突发呼吸心跳骤停、消防安全、火灾等为重点的卫生应急处置演练,队伍实战能力进一步提升。五是应急物资储备进一步充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物资保障有力。建立以市、县人民医院、疾控中心为主,其他相关医疗卫生单位为辅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库,分别采购储备医疗救援、传染病防控及生活后勤保障等应急物资,建立物资储备清单专人专库保管,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基本能满足卫生应急工作需要。  

5.创新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方式,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2022年,市本级共出动监督员856人次,开展监督检查400户次(公共场所99户次、生活饮用水35户次、学校卫生8户次、消毒产品16户次、传染病防治156户次、职业卫生用人单位7户次、放射诊疗23户次、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4户次、医疗卫生28户次、血液安全4户次、妇幼健康10户次),查处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43公共场所卫生查处13件、学校卫生查处2件、消毒产品查处5件、传染病防治查处9件、职业卫生用人单位查处1件、放射诊疗查处5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查处2件、医疗卫生查处6,罚款14.1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查处非法行医1件。出具卫生监督意见112均已督促整改到位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实抓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监督工作,重点对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场所、学校、托幼机构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措施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疫情防控责任,严肃查处一批不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单位,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意识,确保新冠肺炎疫情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认真开展消毒产品卫生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组织各级卫健监督执法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消毒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开展消毒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抽样检测,共抽样65批,不合格11批,进一步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消毒产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中违法现象,督促其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消毒产品市场,保护消费者健康。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整治工作,以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为契机,扎实推进开展全市医疗乱象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整顿全市医疗服务秩序,防止非法行医等医疗乱象侵害群众健康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打击非法行医取得阶段性成果。积极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铁路、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的职业健康监督检查,督促全市各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对辖区内已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企业对申报内容及时更新,并对辖区内存在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危害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进行排查,对施工场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落实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置、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企业进行督促指导,进一步增强企业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加强对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保护措施。三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以“互联网+监管”为重要手段,提高精准化监督水平,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更加注重帮助、教育、引导、规范和普法宣传,寓监督执法于服务中,在服务中完成监督执法。2022年省下达市本级双随机监督检查任务73户,监督完成72户,完结率98.63%  

二、存在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保山市卫生健康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进步和成效,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进一步牢固,行政决策更加科学,法律咨政作用进一步发挥,行政服务更加便捷,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行政权力监督更加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但也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保障还需进一步加强。  

下步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保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保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不断推进科学民主决策,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治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逐步建立起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法治人才队伍,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