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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9130195-9-13_A/2020-062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公开目录
  • 绩效评价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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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健康扶贫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健康扶贫工作经费项目,实施单位为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项目实施目标为进一步抓好抓实健康扶贫工作中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分级诊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精心安排部署、周密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督导。实施大病专项集中救治,对罹患儿童白血病(含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和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含房间隔缺损、室间隔缺损、动脉导管未闭、肺动脉瓣狭窄、法式四联症以及合并两种或以上复杂性先心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等915种大病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进行集中教治;实施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建设,规范科室诊疗流程,结合当地常见病、多发病,每个乡镇卫生院建设1个临床特色科室。完善诊疗制度,优化医疗服务,改善患者就医体验。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推动优秀人才向基层流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为全面高效地做好2019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并安排专人负责开展自评工作。结合全市医疗卫生系统工作实际,我委制定了全市医疗卫生系统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有目标、有步骤的开展工作,确保做到自评结果真实、准确、客观、有效。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健康扶贫工作经费项目,补助10万元,2019年全部补助到位。我委按照年初设定的项目目标,按进度开支使用,年底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目标进行收支和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没有出现项目资金被占用、挪用的情况,发挥效益,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体系得分50分。其中:数量指标全部按年初设定目标值完成,得分40分。确保“三个一工程”全面达标。全市五所县级综合医院已达到二级甲等标准,81个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866个村卫生室(不含5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达到60平方米以上,设有四室、配齐四种设备,配备乡村医生3019名(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每个村卫生室均有1名以上乡村医生执业。做细做实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9年,全市组建家庭医生签约团队1345个,签约居民603925人,重点人群签约373486人,建档立卡重点人群签约率100%。积极开展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提升培训、工作目标管理督查考核、参加省级交叉考核均达到目标值。质量指标,得分10分。积极落实上级补助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完成指标值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体系得分25分。社会效益指标,得分13分。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增强贫困群体抗风险能力。全面救治“三个一批”对象。全市共实施“大病集中救治”的贫困人口16440人,救治率达99.9%,实施贫困人口“慢性病签约服务”51313人,救治率达99.6%,实施贫困人口“重病兜底保障”12973人,救治率达100%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12分。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市自20171215日起全面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四重保障”报销“一站式结算”服务模式,解决了群众跑腿、垫资问题。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得分10分,群众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目标值,满意度超过85%,群众满意度不断得到提高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改进工作方式,提升工作效率,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程。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各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项目经费能严格按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和相应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行项目收支管理,绩效得分95分,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原则,我委负责将上述预算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绩效自评表在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我委领导高度重视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相关要求,精心组织专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切实提高自评质量。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能及时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效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绩效自评工作已取得诸多成效,但仍存在评价结果应用不到位,评价层次不全面等问题。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通过运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发现绩效评价对象在财政资金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制定解决措施和方案,提高部门理财水平;二是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拓展工作思路,提升业务水平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