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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s_rsj-15_Z/2022-1223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就业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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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指南

 

1.办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凭学生证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可凭毕业证直接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按规定申领《就业创业证》。同时还可通过“云南公共就业服务网”官网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或关注“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使用电子《就业创业证》在线获取功能,进行就业失业登记自动生成《就业创业证》后可查询、打印电子证。

2.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高等院校毕业年度高年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SIYB创业培训及网络创业培训。离毕业2年内学生可参加SIYB创业培训。毕业未就业大学生可参加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SIYB创业培训及网络创业培训。

3.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以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缴纳了社会保险补贴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

(1)申请条件、方式:在云南省进行了失业登记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申请地缴纳社会保险费,可向缴纳社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2)补助标准、期限: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具体标准根据申请年度的政策规定执行),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4.就业见习对象。

①就业见习对象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

②16-24岁失业青年。

5.大学生求职创业补贴

(1)求职补贴: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云南省3个藏区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残疾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

(2)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对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在省内创业的大学生,给予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一次性无偿创业补贴扶持(原已享受大学生创业扶持中无偿资金资助的创业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3)创业担保贷款: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如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3年期的创业担保贷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部分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