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0-0204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02-0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退休登记和提前退休核准工作的办事指南

各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

为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减轻疫情防控压力,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根据保山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等精神,现将疫情防控期间办理退休登记和提前退休核准有关事项告之如下:

一、正常退休登记

1、参保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均可以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来办理退休登记,审核后符合退休的人员,可从达到退休年龄的次月起补发养老金;

2、也可按以下程序办理:(1)提供材料。用人单位将人事档案等资料扫描后【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将本人缴费记录(《养老保险手册》第1至3页或个人帐户表)及身份证扫描或拍照】发到指定邮箱(bszgylbx@163.com),并留下联系方式。(2)审核结果反馈。单位参保人员的审核结果根据电子档案审核后及时反馈给单位;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审核结果,根据查阅人事档案和缴费情况,在每月25日左右将审核结果通知本人。(3)待遇核发。月底前将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信息推送给社保局核发待遇。(4)材料归档。待疫情解除后再完善相关手续(其中单位提供人事档案等资料原件),核发《退休证》,材料归入人事档案等。

二、提前退休核准

疫情防控期间,暂不受理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上报核准提前退休(人事档案实现电子化的除外)工作。市直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可进行提前退休申请:本人手写一份《申请书》(“保山养老保险”QQ群里有《申请书》格式),将《申请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养老保险手册》第1至3页或个人帐户表》以及身份证扫描或拍照后发到bszgylbx@163.com邮箱,并留下联系电话,待疫情解除或核准提前退休后,参保人员将资料交到职工养老保险科归档。

三、其他事项

1、在疫情防控期间,倡导“不见面”办理业务,暂不接待面访和咨询,减少人与人的直接接触,最大程度降低病毒传播几率。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写信、关注“保山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加入“保山养老保险”QQ群,拨打12333、2161429电话咨询,我们将及时答疑解惑。参保单位或人员确实需要到现场办理的,请提前拨打电话预约,并按要求采取佩戴口罩测量体温等防护措施,实行错峰“一对一”服务。

2、已办退休证的,如无急用,请待疫情解除后再来领取。

3、联系方式:职工养老保险科电话:0875-2161429

邮 箱:bszgylbx@163.com

保山养老保险 群号:177360677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