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57186295-8-/2020-110202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目录
  • 服务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0-11-02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失业保险金申领

1.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2.事项简述: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办理材料:身份证件和社会保障卡。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5.办理时限: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申领者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现场申领:材料齐全可现场审结。网上申领:5个工作日审结)。

6.结果送达:办理成功后由银行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银行账户;办理不成功的失业保险业务科电话或短信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9.办理机构及地点:保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失业保险业务科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

(1)电话咨询:0875—2146944;

(2)窗口咨询: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3楼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失业保险窗口;

(3)网上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

11.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0875—2125160(市政务服务监督投诉窗口);12345。

(2)政务服务大厅投诉: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监督投诉窗口。

(3)纪检监察: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市政府412室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4)网上投诉: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