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项名称:稳岗补贴返还申领。
2.事项简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文件,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申请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申请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还需符合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认定标准,并提供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定就业岗位措施。企业稳岗返还的审核认定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稳岗返还的审核认定,由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等相关部门制定认定标准和审核办法,建立会审机制并组织实施。对拟给予稳岗返还的企业名单和资金数额应当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及时做好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实名制信息登记工作。
3.办理材料:《云南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请表》(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云南省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申请表》(暂时性困难企业稳岗返还)。
4.办理方式: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快递申请。
5.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6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6.结果送达:办理成功后由银行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企业银行账户;办理不成功的失业保险业务科电话或短信告知。
7.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8.办事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日按预约时间提供服务。
9.办理机构及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失业保险业务科窗口。
10.咨询查询途径:
(1)电话咨询:0875—2146944。
(2)窗口咨询: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窗口;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3楼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失业保险窗口。
(3)网上咨询: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
11.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0875—2125160(市政务服务监督投诉窗口);12345。
(2)政务服务大厅投诉: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市政务服务中心B区监督投诉窗口。
(3)纪检监察: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市政府412室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4)网上投诉:云南政务服务网:https://zwfw.yn.gov.cn/port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