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工伤医疗(康复)费申领
事项简述:参保单位或者工伤职工申请报销工伤医疗(康复)费用(包括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外就医交通、食宿费)。
办理方式:
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1.《云南省工伤保险医疗/辅助器具配置待遇申领表》。
2.首次申报工伤医疗费用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停工留薪期确认结论书》(已维护停工留薪期结论的可免于提交)。
3.申报住院医疗(康复)费用的,提供住院发票原件、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证或者出院小结等单据。
4.申报门诊医疗(康复)费用的,提供门诊发票原件及对应的门诊处方、治疗单、检查报告、化验报告或者门诊费用明细等单据。
5.申报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的,提供交通费、住宿费发票及经社保经办机构备案的《云南省工伤保险就医确认表》。
6.新发工伤的医疗(康复)费用申报还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
7.延长停工留薪期、工伤复发、工伤康复的医疗(康复)费用申报还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确认结论书》。
8.涉及第三人侵权的,还需提供第三人侵权赔偿协议书(包括第三人保险公司赔偿明细)或者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或者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书等。
办理机构及地点: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3号窗口。
办事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
办理时限:
22个工作日。
结果送达:
窗口反馈办理结果。
收费以及标准:
免费。
咨询查询途径:
1.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C区3号窗口。
2.咨询查询电话:12333、0875-2165992。
监督投诉渠道:
1.电话投诉:12333、0875-2239000。
2.现场投诉: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乘车方式:①乘2路A、9路公交车至区住建局站,北行50米左转西行100米;②乘3路、8路、9路公交车至第二小学站,北行30米右转东行100米。
3.信函投诉:请将信函邮寄至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520号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3楼)B区监督投诉窗口,邮编67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