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政策措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2)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市智慧旅游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9)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10)指导和监管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11)指导全市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市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2)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
(13)负责全市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
(14)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1)一级预算单位1个: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加挂保山市文物局牌子。行政编制22名。其中,正处级领导职数1名:局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5名:副局长4名(其中1名兼任市文物局局长),督察专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17名:正科级领导职数1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纪委书记1名)。当年无变化。二级预算单位4 个: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保山市图书馆、保山市文化馆、保山市博物馆。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保编办44号),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保山市图书馆、保山市文化馆、保山市博物馆。当年无变化。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在职人员编制22名。局机关上年年末实有人数40人(行政人员39人,离休1 人)。今年年末实有人数38人(行政人员37人,离休1 人)。2020年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退休人员2人;
保山市文化综合执法支队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编制9人,2020年年末支队在职人员9名,相较2019年年末增加1名,变动原因为:提拔支队长1人。2020年末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数9人,均为在职人员;保山市图书馆事业编制16人,2020年年末实有在职事业人员14人,相较2019年年末减少2名。变动原因为:办理退休1人,调出1人。2020年末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数14人,均为在职人员;保山市文化馆有事业编制19人,2020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7人,离休1人。相较2019年年末减少2名。变动原因为:办理退休2人。2020年末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数17人,均为在职人员;保山市博物馆有事业编制数18名,2019年年末在职实有人数17人,相较2019年年末减少1名。变动原因为:办理退休1人。2020年末单位共有财政供养人数17人,均为在职人员。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市文化和旅游局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保山市旅游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符合年初年度预算安排。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拨款总收入4786.28万元,总支出324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89万元,项目支出1404.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为1631.15万元。主要是局机关年末结转和结余为1437.97万元(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93.97万元,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750万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修缮一期修缮工程补助资金544万元,省级文化文物发展专项经费50万元);二级单位上级补助资金结余结转193.18万元。
2020年度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73万元,决算支出23.21万元,比预算减少9.42万元,减2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861.55元、公务接待支出62270元。比预算减少95168.45元,减少29.07%,比上年减少125959.14,减少35.17%。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市文化和旅游局预算单位绩效管理工作,促进财政资金科学配置、高效使用,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调整充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发《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调整充实预算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制定《保山市预算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任务,主要有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工作内容。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为财政部门预算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1.市文化和旅游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管理
(1)严格预算支出管理。在支出预算编制上,人员经费按照配置定额,逐人核定编制,公用经费分类分档,按定额编制;根据“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要求从严控制行政经费,压缩公务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资产的配置严格政府采购,按照预算科目和项目资金的规定使用财政资金,保障部门整体支出的规范化、制度化。
(2)财务管理按制度运行规范。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机关财务、公务配置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管理和执行,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和高效运行。
2.市文化和旅游局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分类评价
(1)整体支出情况。
2020年度市文化和旅游局财政拨款全年支出324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5.89万元,项目支出1404.83万元。
(2)“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2.73万元,决算支出23.21万元,比预算减少9.42万元,减2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9861.55元、公务接待支出62270元。比预算减少95168.45元,减少29.07%,比上年减少125959.14,减少35.17%。
(3)项目资金项资金1404.84万元分类使用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项目经费1404.84万元,完成重点项目29个,完成经费预算1404.84万元,完成率100%,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
局机关2019年预算安排项目经费769.70万元,2020年市级完成重点项目9个,完成经费预算769.70万元,完成率100%,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市级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6万元、农村人才培训经费7.5万元、全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编制费30万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考核评价经费30万元、行业管理教育培训及安全生产经费10万元、一部手机游云南全经费20万元、耿德铭同志科研经费5万元、三馆文化广场管理经费10万元、大滇西旅游环线项目建设前期经费150万元、全省旅游革命奖励经费35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及绩效目标资金149.61万元、文化文物项目经费1万元。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局机关预算安排项目经费23万元,市级完成重点项目3个,完成经费预算23万元,完成率100%,预算安排项目绩效目标。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经费项目经费4万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巡查经费项目经费9万元、文化市场监管及综合执法巡查经费项目经费10万元。
图书馆局预算安排项目经费123.9万元,市级完成重点项目4个,完成经费预算123.9万元,完成率100%,预算安排项目绩效目标。图书报刊购置经费49万元、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5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资金20万元、公共数字文化建设4.9万元。
文化馆2020年财政安排项目经费165万元,完成主要项目6个,完成经费预算162万元,完成率98.18%。“大家乐”彩云奖评选活动市级复赛补助资金40万元、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5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产--保山市文化馆内部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改造补助资金20万元、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产--保山市文化馆内部公共文化服务功能提升改造补助资金25万元、2020年省对下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保山市文化馆改造提升经费20万元、省级非遗传承人档案整理及《保山非遗传承人》编纂出版费经费10万元。
博物馆预算安排项目经费313.99万元,完成重点项目7个,完成经费预算313.99万元,完成率100%,预算安排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科普专项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流动科技馆巡展补助经费5万元、2019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2019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名城工作经费5.45万元、2020年文化文物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四有工作经费4.37万元、2020年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方案补助资金。62.37万元、2020年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陈列布展相关支出92.80万元、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保山通史展《古道明珠 璀璨保山》博物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128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经费16万元。
3.固定资产管理情况。市文化和旅游局系统坚持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的原则,市文化馆聘请保山智诚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清查出达到报废未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向市财政局提出报废申请,同意后进行报废处理,对在用固定资产管理采取由办公室统一建档管理,对每件固定资产使用明确使用人负保管职责。
4.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2020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注重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和项目资金,不断完善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控管理,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得到了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绩效。全市共接待游客2611.29 万人次,同比恢复70%,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67.03亿元,同比恢复60%。
(1)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一是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向纵深发展,及时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局党组2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定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其他党组成员的领导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2次分析研判市文旅系统政治生态,强化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优化政治生态。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党组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对分管科室和单位的领导责任,定期听取局属各二级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全系统单位和干部职工没有出现违法违纪情况。三是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中心工作一体推进、一并落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阵地建设,实施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工程,完成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提升完善“国门文化”交流中心、国门友谊广场,充分发挥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阵地和旅游景区宣传平台作用,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编创文艺节目100多个,统筹开展“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送戏下乡和戏曲进乡村演出活动468场,讲好中国故事的保山篇章,用文化的手段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强化行业监管,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和净化,守好了文化旅游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四是工作作风持续改进。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2)品牌建设取得突破。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腾冲市创建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省级特色旅游城市及旅游强县,腾冲江东社区、司莫拉佤族村获评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腾冲和顺古镇通过国家5A级旅游景区景观质量评审,正式列入国家5A级旅游景区创建名单,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等8个景区成功获评4A级旅游景区,腾冲玛御谷温泉小镇、昌宁田园生态旅游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昌宁田园镇等6个乡镇获评省级旅游名镇,隆阳区百花岭村等5个村获评省级旅游名村。启动了潞江坝、司莫拉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高黎贡山茶博园、银杏村、中寨司莫拉创建4A级旅游景区工作步伐,市财政兑现健康生活目的地建设奖补资金2160万元。通过努力,在全省“旅游革命”考核中,名列全省前茅,获省政府奖励2亿元。
(3)艺术非遗成果丰硕。围绕抗击疫情、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主题,加强文艺创作,特别是新冠疫情暴发后,全市共创作抗疫主题的各类文艺作品100多件,编印了《保山市艺术战“疫”歌曲集》。精心组织参加各种赛事,《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获云南省“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理论宣讲大赛二等奖(一等奖空缺);第四届云南省群众文化“彩云奖”,保山选送的歌曲《春暖司莫拉》、曲艺《傈僳山寨太阳花》、戏剧《一碗稀豆粉》、舞蹈《匠心永铸》4件作品分获音乐、曲艺、戏剧、舞蹈四个门类的“彩云奖”,摄影作品《苗家寨的昨天与今天》获摄影类“彩云奖”;云南省2020年“奋斗杯”群众文艺作品大赛,共有9项作品获奖;扬琴说唱《大亮山上不老松》喜获云南曲艺百合奖、保山战役歌曲《春风里》入选云南省文学艺术政府奖等奖项。新增“永子”“腾冲玉雕”两项国家级非遗项目,组织开展了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选,新增市级非遗项目32项。
(4)公共服务持续加强。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超额完成省对市考核任务。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部完成。文化馆以评促建,在硬件条件较差的情况下,服务水平、服务能力获得省级高度评价。图书馆在全省首家推出“积分信用制”免押金借阅、同城“通借通还”、“你读书我买单”、“入校办证”促阅读便民阅读服务,获得省厅肯定和社会好评。全市公共文化单位全年免费开放服务175万多人次。全市现有广场舞团队2850支,群众合唱团队12支,经常性参加活动的有15.9万人,群众文化活动欣欣向荣。建设旅游厕所203座,数量全省第一。腾冲市固东镇、隆阳区金鸡乡获评“云南民间文化艺术之乡”,隆阳区图书馆获评全国第八届服务基层、服务农民先进集体,腾冲市正式列入云南省“边境文化睦邻示范区”创建试点,一批单位成为国家、省各级文旅融合试点,文化扬名有新亮点。
(5)文物保护成效明显。新增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家、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家。对保山坝区23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进行了全面普查,共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36项。编制完成《保山中心城市历史文化名城文物保护利用策划方案》,指导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编撰出版《南方丝路上的永昌道》。完成太保山武侯祠前殿等13个修缮保护文物博物项目,正在实施太保山玉皇阁消防防雷工程等5个文物博物项目项目。申报老营李将军府一期修缮等10个项目共2395万元的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支持,加强文化保护和博物馆提升、建设,市博物馆从三级晋升为国家二级博物馆。
(6)文旅项目加快建设。2020年,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项目为抓手,制定印发了《关于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30余个文化旅游项目建设,1—11月,完成文旅固定资产投资123.69亿元。做好半山酒店规划布局,全市共甄选半山酒店建设项目50余个、1个腾冲玛御谷地中海俱乐部项目,2020年,启动建设玛御谷自在·悬崖温泉半山酒店、高黎贡民宿小镇中坪半山酒店、山顶一号·咖啡庄园半山酒店、银杏村半山悬崖酒店、阿背寨梯田半山酒店、世外乡村高黎贡山半山酒店6个项目,年底前建成运营4个半山酒店。加强项目申报,腾冲市“大和顺”旅游区建设项目、腾冲界头国际休闲度假区建设项目、腾冲市清水司莫拉幸福佤乡建设项目列为全省20个重大文旅项目;腾冲启迪冰雪及户外运动旅游项目等6个项目列为全省50个重点新业态项目;保山市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百花岭生态旅游区建设项目、永昌府文旅综合体列为全省20个重点招商项目。
(7)疫情防控成效明显。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旅游景区、旅行社、酒店、旅游车公司、剧院等场所的游客接待、排查及管控工作,全市复工复业的文化旅游企业日常防控措施有效落实,有序推进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开放管理。在全市文旅行业全面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督促指导69个A级景区、19个三星级以上酒店、21个公益性文化单位、245个文化娱乐场所严格按照各行业疫情防控指南及清洁消毒标准,做好清洁消毒和地面裸露垃圾清除工作,安装“常消毒”公示栏354个,旅游景区共建设161座洗手设施,并配备齐相应的导引标识标牌。积极落实支持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各项政策措施,主动为全市61家旅行社办理退款980万元,完成全市7家湖北籍客人安置酒店资金补助110万元。青华海和鸡飞温泉获省级智慧景区建设奖补资金各100万元,A级旅游景区获省级门票补助145.28万元。申报贷款贴息补助项目21个 245.14万元,其中已兑付3个项目补助资金32.46万元。争取省级支持文旅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补助资金(第一批)532.46万元,其中高A级旅游景区创建奖励补助5家,资金500万元。
(8)市场监管有力有效。2020年1—12月,全市各级旅游购物退货监理中心共办理游客退换货640件、金额623.96万元,办结率100%。强化行业监管,共立案调查涉文涉旅案件15件,罚款9.1万元。全市共受理投诉249件,办结率为100%。持续推进涉旅企业诚信评价工作,共完成3802个涉旅企业规范指数和品质指数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开发布“红黑榜”12期,加大对失信人员、违法违规人员的监管。全市77个旅行社、26个星级饭店、69个A级景区、216个网吧、224个歌舞娱乐场所、52个游艺娱乐场所、5个文艺表演团体全部录入保山市信用主体监管系统。通过整治,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旅游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和净化,游客体验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旅游综合监管考核评价名例全省Ⅰ类地区前茅,全市上下营造了良好的旅游环境。
(9)宣传推广持续加大。与中央电视台共同完成《探秘哀牢古国》8集专题片拍摄制作,已播出两集。在昆明长水等机场投放“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形象宣传广告,组织赴上海、广州、深圳举办“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保山文化旅游专场推介会和路演活动,与资深媒体人、著名女作家、诗人武眉凌合作出版《保山,山积翠水如烟》散文集。在保山电视台黄金时段开辟了保山文旅专栏《寻保游山》,制作播出20集文旅专题片,目前已播出12集,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保山对外知名度。世界高黎贡山·世界自然遗产—中国保山”的旅游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
(10)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下发了《中共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关于印发〈中共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党组工作规则〉等九项制度(暂行)的通知》,建立了民主决策、合法性审查等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组织开展了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梳理,共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报送重大行政决策目录5项。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为单位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由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审核,出具法律意见书。一年来,法律顾问为市文化和旅游局及直属二级单位出具法律意见书 (函)3份、修改合同8份、提供法律咨询3次、举行法制讲座2次。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20年局机关法制机构共提交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意见4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9件。四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组织了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对截至2020年8月31日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1.目标设定明确。市文化和旅游局的职责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
2.预算配置科学。通过从“三公经费”、重点支出、预算完成等方面科学配置,基本支出预算保障了单位年度正常工作的开展。
(二)过程情况分析
1.预算执行有效。市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执行财政批准的预算,加快支出进度,严控预算调整,加强项目资金实施的指导监督,当年预算的资金,当年按预算执行完毕;严格执行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提高绩效的目标及措施,预算完成率100%,支出进度率100%,公用经费控制率100%。
2.预算管理规范。日常经费支出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年初预算,严格对经费开支的事项和用途进行审核,保证经费专款专用,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在预算范围内,有效合理利用财政资金,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产出情况分析
2020年文化和旅游项目工作实际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按质按量完成专项工作绩效目标。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0年以来,全市文化和旅游工作聚焦全域旅游和旅游品牌化,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推进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旅游经济稳步增长,旅游业发展呈现出多元化、全域化、品牌化健康快速发展的喜人态势。全市旅游业通过转变发展方式,丰富产品,优化环境,创新营销模式,激活旅游市场,旅游经济指标呈两位数增长。2020年,全市共接待游客2611.29 万人次,同比恢复70%,实现旅游业总收入267.03亿元,同比恢复60%。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
2.财务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的主要措施
1.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能力。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局机关各科室增强责任心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中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领导,确保资金安全
市文化和旅游局领导在部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预算的执行及执行过程中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二)厉行节约,严控行政成本
通过宣传学习和财务审核审批程序的规范,机关干部基本熟悉和领会各级政府颁发相关文件精神,并已逐步形成了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