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国家文物保护2020年度
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级下达转移支付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1月23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资金的通知》(保财教〔2020〕60号)和2020年9月1日,《保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资金及绩效目标的通知》(保财教〔2020〕180号)共下达保山市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873万元,具体为下达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工程545万元、保山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105万元、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工程223万元。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无。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工程第三方审定预算控制数为545万元,分别于2020年1月下达第一笔经费250万元,9月下达第二批专项经费295万元。
二是2020年1月下达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保护项目补助资金105万元,考虑项目的整体性,决定与博物馆改造提升项目一并实施。
三是2020年9月下达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工程22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工程第二批经费295万元于下达到位后,项目实施主体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于10月20日便启动项目招投标手续,并于11月6日正式发布招标公告,12月16日召开评标会议,由于有效评标家数达不到第三家,造成第一次招标失败。随后组织了第二次招标,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评标会议,最终确定了中标单位。2020年仅支付项目造价费1万元。
二是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保护项目补助资金支出委托业务费623700.00元,结转426300.00元至2021年使用,项目资金执行率59%。项目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三是光尊寺防雷工程于2021年1月完成立项,2月1日发布项目招标公告,3月1日完成公开招投标,计划在3月底开工,7月前完工。同时由于隆阳区财政一体化资金管理系统关闭,因此该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5800元无法拨付。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三笔经费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项目资金全部落实位兑现到各项目实施主体,严格做到做到转款专用,不存在专项经费被截留、挪用或挤占现象。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工程由于项目资金分两次下达,考虑到项目的整体性问题,于是决定两笔经费下达到位后统一突进实施,故2020年度资金支付仅为1万元。根据施工合同,将于2021年3月中旬正式进场施工,2021年9月完工,符合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的时限要求。
二是截至2020年12月,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保护项目补助资金支出62.37万元,结转42.63元至2021年使用,项目资金执行率59%。
三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光尊寺防雷工程于2021年1月完成立项,2月1日发布项目招标公告,3月1日完成公开招投标,计划在3月底开工,7月前完工。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完成1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完成1个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完成1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防雷工程。
(2)质量指标。
安全事故发生率小于0.05%,2个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1个项目完成率为60%、1个项目。
(3)时效指标。
严格按照专项经费使用时限完成。
(4)成本指标。
350万元将全部用于省级文物保护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工程和保山市博物馆预防性保护项目。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
完成了显著提升全国文物保护水平与全民文物保护意识的社会效益指标。
(3)生态效益。
(4)可持续影响。
完成了显著提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影响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公众对重点文物保护满意度达到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资金未使用完原因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工程由于项目资金分两次下达,考虑到项目的整体性问题,于是决定两笔经费下达到位后统一突进实施,故2020年度资金支付仅为1万元。根据施工合同,将于2021年3月中旬正式进场施工,2021年9月完工,符合国家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的时限要求。
二是2020年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保护项目补助资金未使用完成的原因考虑到项目的整体性问题,计划与《古道明珠 璀璨保山》通史展同步进行改造提升,其中涉及恒湿气密展柜、恒温恒湿空调等预防性保护内容,现通史展项目正在进行大纲深化设计,所以预防性保护项目延期完成,计划完成时间更改为2021年9月30日。
三是光尊寺防雷工程于2021年1月完成立项,2月1日发布项目招标公告,3月1日完成公开招投标,计划在3月底开工,7月前完工。
2.绩效目标或指标未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严格按照《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保护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3月15日正式进场施工,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修缮工作任务。
二是积极协调《古道明珠 璀璨保山》通史展项目进度,同时,按照《保山市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合同》及《补充协议》合规合法有序推进工作。
三是2021年1月完成立项,2月1日发布项目招标公告,3月1日完成公开招投标,计划在3月底开工,7月前完工。由于隆阳区财政一体化资金管理系统关闭,资金无法正常拨付。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老营李将军府抢救性修缮工程将处于濒危状态的珍贵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二是通过实施预防性保护,博物馆馆藏珍贵文物保存条件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为观众提供了安全、整洁、卫生的参观环境;推出到国内多地的展览对宣传和展示保山的文化历史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国内多地引进的优秀展览则为保山人民提供了丰盛的文化大餐。省对下项目绩效自评80分。
三是光尊寺防雷工程对进一步加强隆阳区文物保护利用,提升文物安全水平,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起到重要推进作用,同时进一步促进隆阳区文物事业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升隆阳区老百姓的文物保护意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项目未能在2020年度全部完成,为发挥资金的最多使用效益,将在2021年度继续推进项目实施,保证专项资金全部规范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