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结合,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推进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整体性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通起来,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结合起来。5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依法治国》培训视频;9月25日,第9次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强化党对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各方面全过程,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法治建设与退役军人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和推动破解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实际难题。2024年,党组会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工作要点,印发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推动工作的基本准则,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定期调度法治建设情况,推动解决法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法律政策落实情况,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走深走实。
(四)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印发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要求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在法治中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制度,共集中学法11次。开展干部上讲台活动,由领导班子成员和各业务科室结合职能职责,轮流开展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共组织开展培训29次,其中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开展了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共5次专题培训。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全面履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职能。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做好典型树选工作,1名退役军人被表彰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评选出“保山最美退役军人”5名。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落地落实,办理475件。完成了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新增退役军人就业 689名。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定向招录退役军人工作和 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工作,完成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驻保部队随军未就业家属、随军家属转任调动、军人子女享受教育优待等工作。落实抚恤优待政策,办理伤残等级评定、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行政确认事项22件。开展为烈士寻亲活动,赴德宏州梁河县搬迁烈士墓,将散落在外73年的杨德培烈士墓迁葬至保山烈士陵园。
(二)认真梳理行政执法事项。3月,梳理了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行政执法事项22项。12月,结合《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新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新修订《烈士褒扬条例》的公布实施,重新梳理了行政执法事项和制定了权责清单,共梳理出行政处罚事项4项,制定权责清单9项。
(三)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印发了《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机关办公场所、门户网站和公众号上发布了《关于开展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行动的通告》。专项整治中,未发现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也未收到服务对象及社会各界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的反映。
(四)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2024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4名执法人员考试合格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达25人。制定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每名执法人员全年培训均达60学时以上,其中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达20学时以上、退役军人事务业务知识培训达40学时以上。
(五)推进以案释法制度。刊发“以案释法”5期,刊登典型案例6个、涉英烈权益保护典型案例10个、行政执法监督案例8个,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使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六)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始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与曾某等不当得利纠纷案”法院网络庭审直播活动,1名干部参加了市政府办组织的“董某起诉清华街道行政赔偿二审”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活动的开展,提升了工作人员法治思维、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七)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局政务网全年发布信息42条,公众号发布新闻372条,订阅用户数增至3129人。加强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和决算,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三、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一)抓好干部教育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将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纳入保山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提升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认识。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制作退役军人法律政策解读短视频2个,转载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宣传解读系列短视频24个和云南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法规系列微动漫4个,扩大普法覆盖面。组织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采取搭建普法宣传展版、悬挂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不断提高退役军人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法治精神的认同度。
(三)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在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岗前培训、就业创业培训中,将法治教育作为必学内容。深入驻保部队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政策宣讲活动8场次,累计700余人参加,期间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组织开展“铸魂·2024·清明祭英烈”主题宣传活动,发布活动倡议书1期、发放烈士祭扫宣传册500份,广泛开展烈士祭扫政策宣传工作。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退役军人保障法宣传月、英雄烈士保护法宣传月、宪法宣传周、退役军人招聘会等为契机,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及退役军人保障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印制《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和新修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单行本各200本。
四、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一)加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加快推进法律咨询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市、县两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牌“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6个,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设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便民窗口”76个。持续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司法救助工作,为遭受违法犯罪侵害的困难退役军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
(二)做好退役军人关怀慰问工作。持续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与133名模范、功臣、伤残、特困、信访等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一对一“结对子”,共入户走访190人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264人次,宣传政策法规322人次,困难帮扶5人。扎实推进“情暖老兵·关爱帮扶”、“情暖老兵·八一慰问”、“致敬英烈·关爱烈属”、“情暖老兵·子女助学”等项目和个案帮扶工作,共关爱帮扶123人次。春节、八一期间,组织对部分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了慰问。
(三)依法化解矛盾问题。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13712”信访事项办理机制,依法依规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事项。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局领导接访、下访和包案化解制度,采取带案下访、重点约访、登门走访、跟踪回访等方式,着力化解矛盾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不足之处:法律专业人员力量配备还需加强,相关制度职责有待进一步完善,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能力还有所欠缺;普法活动有待进一步深入,活动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普法的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拓展。2025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依法行政、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推动退役军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