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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979679X-/2021-031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法治建设
  • 发布日期
  • 2021-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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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入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监督效能,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保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0年推进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

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开展,我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黄吉明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制定了《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组会2次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推动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二)贯彻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得到落实

1.健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健全了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法用法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宪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履行职能的法律法规纳入必学范围,通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和专项调研,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2020年,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2次,学习了《宪法》《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内容。聘请法律顾问1名,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对我局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等工作的指导作用。

2.贯彻落实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文件,在日常行政工作中,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我局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事先听取群众建议,召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确保决策合法合理,至今未出现重大事项决策失误。

3.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与市司法局协调,审核、确认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并于2020年2月27日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公开透明、过程规范、结果合法。

4.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5项,细化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流程,编制行政审批事项需提交的材料清单、服务指南。开展了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目前正在实施的证明事项10项。开展了重大执法事项清理工作,清理出重大执法事项1项。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1起。

(三)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1.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以“大培训”促进“大融合”,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2.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2名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证考试工作,4名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

(三)推动政务公开,完善监督机制建设

1.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办理流程,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各类政务信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落实人民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限期答复制度,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增强执法检查效能。加强对本级机关和下级机关执法行为的监督,确保机构改革后履职到位,保持退役军人事务执法统一性、权威性、专业性。坚持专项检查与平时检查相结合,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2020年9月8日至9月18日,组织对五县(市、区)“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思想政治、权益维护、法制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2020年,我局办理的行政确认和行政给付事项,均没有发生未按时办结事项,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3.完善监督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件。2020年,共接待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60人次,各类来信来访办结回复率达到100%。

(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在履行优待抚恤、扶贫帮困、安置军休、就业创业等相关职能的过程中,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和市委编办网页上完成公示制度相关要求,同时在保山政务服务网公开本系统权力事项服务指南及流程图。对属于本局办理的审批事项,尽量简化程序,承诺按时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严格落实好优抚各项政策,优待抚恤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落实安置政策,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转业士官以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严格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确保退役军人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基础上给予特殊优待。

)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全力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

1.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认真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检查、评估工作。同时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以问题为导向,科学谋划好“八五”普法。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局机关、服务中心(站)对外窗口普法作用,推进执法普法深度融合,形成各单位、各科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活动6期,将执法过程变成普法过程,使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普法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3.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向基层延伸,引导干部职工和广大退役军人进一步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凝心聚力。

4.大力宣传退役军人事务法律法规。大力宣传《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学法懂法守法,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进军营、送政策、畅安置”宣讲活动,组织业务骨干走进保山电视台“阳光政务”直播间,在线解答提问,全方位、多角度的讲好安置政策,积极营造支持国防和军队改革,关心关爱军转干部、退役士兵的良好社会氛围。

5.大力开展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统筹法治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在单位公共区域(含退役军人之家、走廊等)、简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中设置法治专栏或刊载法治内容,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律知识竞赛、展播活动等在线法治传播活动。

二、存在问题

一年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局党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目前各项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系统法治建设工作基础薄弱。有的单位对法治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认识不足,制度不健全,个别单位未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法治建设工作。

(二)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加强。自局成立以来,陆续通过转隶、调动、安置等方式充实队伍力量,工作人员在新岗位、新业务方面存在对政策法规的掌握及理解不深不透等情况,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知识薄弱、法规政策执行能力不足等问题。

三、2021年重点工作打算

(一)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强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提升政策法规执行力,不断提高全系统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意识和能力,依法全面履行职能,严格规范进行管理,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扎实做好法治教育工作。一是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性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要求高,要拿出专门时间、组织专业力量抓好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普法培训,更好为退役军人服务,切实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二是将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全系统工作的重要方面,依托各类传播手段,广泛宣传各项政策规定。特别是对广大退役军人关注的热点问题,要从讲政治、讲政策的高度,积极主动作为,正面回应解答,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在法律政策范围内维护自身权益。

(三)进一步健全纠纷化解机制。强化法律在维护退役军人权益、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增强广大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法治观念。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权利救济的渠道,完善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互衔接的纠纷处理制度,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良性机制,促进信访工作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