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局 2014 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 19.91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 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9.99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9.92 万 元。
2014 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 2013 年决算减少152.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①因公出国(境)费
2014 年市住建局出国考察经费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87.92万元减少87.92万元
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 年划归市规划局管理车辆4辆,市住建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99万元。比 2013 年决算减少54.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③公务接待费
2014 年市住建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 189批次,1560人,接待费开支9.9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 2013 年决算减少9.1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产生的费用。
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①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 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②“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 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 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 待(含外宾接待)支出。③“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