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2-071301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7-13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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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费)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1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迅速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第一阶段目标任务已于2020年12月31日按时完成,对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进行了全面排查。2021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到上级财政资金91209元,专项保障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24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保山市财政局2021年6月下达保财社〔2021〕129号、保财社〔2021〕311号指标文件,资金91209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专项用于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项目资金使用完毕,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严格按《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管理制度》第二十五条规定,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审批流程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为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专项资金经费保障。

效益指标完成情况确保经营性(聚集性)农村自建房屋安全

满意度指标服务群众满意度,及时拨付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经费,服务对象对资金拨付及时性满意度100%。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已完成预期目标。

五、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整个项目运行顺畅,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希望上级部门能开展绩效评价方面专业培训,使我们能更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