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30725-0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3-04-14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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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绩效自评

1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名称: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日期:2023330

项目名称

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 

主管部门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实施单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R   2直专项 £  3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R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26.72

26.72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XX分)

数量指标

5劳务购买人员工资

267186

267186

20

质量指标

按合同标准兑付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XX分)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就业

100%

100%

3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满意度指标XX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购买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90%

20

……





总分(100

100

自评等级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严格按照合同标准,持续做好劳务购买人员工资兑付。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2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2022年临聘人员经费项目)

一、自评结论

(一)自评得分

100分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劳务购买方式购买劳务服务5名,其中:2名工作人员主要协助单位行政审批科处理科室业务,3名同志为单位保安、保洁人员。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四)下一步拟改进措施及有关建议

加强人员管理,确保劳务购买合同规定的事项执行到位。

二、佐证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及环境卫生质量,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得以落实,自2021年1月以来,向劳务平台服务公司采购专业服务人员开展此项专业服务工作,有利于强化安保、疫情防控登记管理、保洁等工作,机关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有了明显提升。2022年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与劳务公司续签了5名工作人员(其中:与云南众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主要负责安保、保洁,工作人员涉及3名,与保山智合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2名,每年费用13.08万元)。

(二)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2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32号),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精神,强化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责任,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了责任细化,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绩效自评工作责任主体,从资金到位情况、执行情况,成效方面对项目积极开展绩效自评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2年财政下达预算资金267186.00元,实际支付267186.00元,预算资金执行率100%,全年无偏差,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内容,对照标准及时兑付劳务人员工资。

(四)上年度部门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在规定时间内在政府网站公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项目自评表,同时将本次绩效自评的成果应用在已后工作中。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劳务购买服务属于一项动态工作,每年需结合单位工作职能职责、工作强度等情况,采取动态劳务人员购买,在人员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严格遵守《劳动法》,按照合同约定事项做好人员的使用和后勤服务工作。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