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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645-5-17_F/2018-03280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乡村振兴局
  • 公开目录
  • 政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2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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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光亮乡村工作的通知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开展节能减排光亮乡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办: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人居环境及群众节能减排意识,市扶贫办联合广东省中山茂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能减排、脱贫攻坚、共建光亮乡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节能减排、脱贫攻坚、共建光亮乡村。

二、内容

市扶贫办统筹协调,县(市、区)扶贫办配合参与,广东省中山茂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在全面完成广东省中山茂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捐赠光伏路灯安装的基础上,广泛宣传发动群众,提高光伏路灯普及率。广东省中山茂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保山市无偿捐赠光伏节能路灯5000盏,市场价格为1580元/盏(各县数量见光伏节能路灯捐赠指标分配表),并负责安装、调试、维护、运输等费用。

三、时间

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25日

四、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节能减排、扶贫攻坚、共建光亮乡村”是一项为基层百姓献爱心、送光明的好事、实事,对乡村人居环境改善和节能减排具有积极作用,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协助广东省中山茂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做好宣传动员、资料收集、光伏节能路灯安装等工作。

(二)突出重点,精心实施。各县(市、区)扶贫办负责做好捐赠路灯分配、组织申报、协助安装等工作,捐赠路灯安装优先选择边远、艰苦行政村的村委会、卫生室、学校、村组活动场所等公共场所。各县(市、区)扶贫办要确定1名总联络员,每个乡(镇)确定1名联络员,并于2018年4月1日将各级联络员信息、安装场所统计表报送至市扶贫办,安装结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实际安装统计表报送市扶贫办社会扶贫科,联系人:王双生,联系电话:1388780****,邮箱:bssfpb@163.com

(三)统筹推进,强化宣传。各县(市、区)扶贫办要统筹乡村以及驻村扶贫工作队力量,进一步做好光伏节能路灯安装宣传动员工作,让群众进一步了解光伏太阳能灯具的优点。在捐赠光伏节能路灯5000盏以外,需要增加的用户填写申请表,由县、乡联络员统计安装场所统计表上报给市扶贫办,经协商后提供光伏节能路灯,新增安装的每盏收取380元的仓储、运输、税收及安装等费用。

附件:1.光伏节能路灯捐赠指标分配表

2.联络员名单

保山市扶贫办

2018年3月28日

附件1:

光伏节能路灯捐赠指标分配表

县(市、区)

分配指标(单位:盏)

备 注

隆阳区

1000

施甸县

1000

腾冲市

1000

龙陵县

1000

昌宁县

1000

合计

5000

附件2:

联络员名单

县市区

乡 镇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