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保开组办〔2018〕39号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关于深入推进保山市深度贫困地区
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关于深入推进保山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关于深入推进保山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全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现结合保山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大意义
(一)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入深度贫困地区调研,并发表了系列重要讲话。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深度贫困地区的小康,没有深度贫困地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小康,就没有全社会的小康”。这为各地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明确了任务、提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举全市之力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的务实之举,是把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生动实践,也是增强“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锁定目标,群策群力,合力攻坚,聚焦深度贫困地区病根把脉开方,围绕需求下菜单,着力解决制约深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加速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兑现决不落下一个贫困地区、绝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的庄严承诺。
(二)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实现全面小康必须完成的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攻克深度贫困堡垒,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完成的任务,全党同志务必共同努力。” 要充分认识到我市深度贫困地区分布广,生存环境恶劣,自然资源匮乏,交通不便,信息闭塞,自然灾害频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产业结构单一,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是贫中之贫、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的现实状况。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紧紧抓住深度贫困地区这一“牛鼻子”,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完成必须完成的任务,坚决打赢全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战,确保深度贫困行政村出列和深度贫困人口如期脱贫。
(三)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途径。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硬骨头”,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主要措施和重要途径,是脱贫攻坚硬仗中的硬仗。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深度贫困地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艰巨性和紧迫性,聚焦深度贫困,精准施策,精准发力,集中力量攻坚,扎扎实实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
二、决战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重要论述和中央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以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以贫困人口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深度贫困村脱贫为目标,采取特惠政策、细化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精准发力攻克“贫中之贫”“难中之难”“坚中之坚”,确保全市深度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同全国全省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总体要求。围绕实现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退出、增收3个主要目标,按照“两不愁、三保障”“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瞄准181个深度贫困村,聚焦“直过民族”(傈僳族、佤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布朗族),围绕三江(怒江、澜沧江、龙川江沿岸的高海拔地区)一线(中缅边境一线地区),全力推进全市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现深度贫困地区的快速发展。
(三)目标任务。到2020年,稳定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农民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脱贫出列要求。确保全市181个深度贫困行政村全部脱贫退出,实现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全面解决全市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三、抓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主要任务
(一)全力推进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紧紧围绕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9条标准,瞄准全市181个深度贫困行政村开展集中攻坚,确保每个深度贫困村投入各类扶贫资金与脱贫攻坚要求相匹配。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村一策、一户一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区域内乡镇通等级以上公路,行政村通硬化道路、通班车,村庄有垃圾池并有专人管理;对丧失基本生存条件的群众实施易地搬迁,做到无危房户;实现自然村通自来水或饮水安全有保障,取水半径不超过1公里;中低产田得到有效治理;全面改造农村电网,使用电入户率达100%;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手机信号全覆盖。行政村有公共服务和活动场所,学校、行政村、卫生室通宽带,小学入学巩固率在99.5%以上,初中毛入学巩固率在99%以上,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各项学生资助政策100%覆盖。行政村有1所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且四室分离的标准化卫生室,有合格的村医生,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100%。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五保户”实现应保尽保。确保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低至3%以下,村集体经济收入到2020年达到5万元以上,如期实现脱贫出列目标。
(二)全力推进“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聚焦 “直过民族”聚居区,全面推进实施《保山市 “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规划》(2016—2020年),积极整合各类资源,在“直过民族”聚居地区重点实施提升能力素质、组织劳务输出、安居工程、培育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生态环境保护六大工程。着力抓好 “直过民族”思想政治教育,抓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民族语言,引导“直过民族”自力更生加快发展。加大对“直过民族”人口科技培训力度,每户有1至2人掌握一门以上实用技术,提高依靠科技致富能力。对符合搬迁条件的“直过民族”村组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全面实施危房改造工程,确保家家户户住上暖心房、安全房。着力调整优化“直过民族”地区经济结构,引导发展特色种养殖业,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和现代农业,促进增收;着力关注“直过民族”聚集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在“直过民族”聚集区优先实施生态富民工程;改善移风易俗和生产生活习惯,树立文明生活新风尚。
(三)全力推进人口较少民族脱贫攻坚。以实施《保山市以施甸县为主的布朗族整乡整村推进整族帮扶项目》为重点,全面落实“三年攻坚、两年巩固”行动计划,切实推进安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保障、素质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七大工程”,深入研究巩固脱贫成果的具体措施,筑牢稳定脱贫保障。加强政策支持,强化宣传引导,辐射带动面上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全面解决全市人口较少民族的脱贫问题。
(四)全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坚持以深度贫困村为单元,提升传统产业,调整经济结构,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特色产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作用,采取“公司+基地+贫困户”、“公司+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将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攻坚有机结合。发挥财政专项到户扶贫资金和小额信贷扶贫资金作用,以合作、资金入股、联营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民参与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至少与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生产经营合作关系。对吸纳贫困户加入其经营组织体系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推荐申报扶持项目资金,优先安排贴息贷款,并给予减税等政策支持。依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支持深度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四小产业”,促进贫困户增收。坚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深度贫困地区剩余劳动力外出务工增收。一是依托工业园区、园中园等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到企业务工激励扶持政策,吸纳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二是依托沪滇协作,完善劳务输出精准对接机制,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三是加大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开发力度,稳妥实现就业增收。实现有条件的贫困户户均有1人有相对固定的务工地点和相对稳定的经济收入,每户至少有一项增收项目,确保贫困户农民人均纯收入到2020年达到超过国家扶贫标准。
四、强化脱贫攻坚政策支持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坚持市委、市政府主抓,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作为全市脱贫攻坚的重中之重统筹部署;坚持书记、县长主责,做到书记、县长亲自研究、亲自推动,统筹全县人力、物力、财力优先投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坚持乡、村、工作队、挂包单位四股力量主体,负责项目、措施落实推进,确保各项帮扶措施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坚持行业部门主推,主动担当、主动作为、主动参与,优先安排脱贫项目、优先保障力量、优先落实脱贫措施,为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提供有力的项目支撑。
(二)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教育医疗保障等转移支付向深度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车购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优先安排深度贫困村。新增金融资金优先满足深度贫困村,新增金融服务优先布局深度贫困村。保障深度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用地,对土地利用规划计划指标不足部分由市国土局向省级国土资源厅协调解决。深度贫困村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深度贫困村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依法加快审批。
(三)坚持规划引领。依托县级项目库、乡级路线图、村级施工图,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强化成果运用,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深度贫困村交通、水利、电力、网络、土地综合整治等工程,切实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加快推进深度贫困村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就业、生态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素质提升、农村危房改造、贫困村提升、守边强基等重点工作,全面解决深度贫困地区群众特殊困难,确保按照规划安排如期完成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
(四)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全面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调整配强深度贫困村党组织负责人,选派优秀的年轻干部到深度贫困村任职第一书记,配强“村两委”班子,深度贫困村第一书记原则上选派县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处级、科级干部或后备干部。全面培训贫困村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着力增强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全面落实贫困村“两委”联席会议、“四议两公开”和村务监督等工作制度。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防止封建家族势力、地方黑恶势力、违法违规宗教活动侵蚀基层政权,干扰破坏基层组织。
(五)营造脱贫攻坚氛围。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宣传脱贫攻坚的伟大成就,为打赢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注入强大精神动力。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媒体推出一批脱贫攻坚新闻报道。积极利用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推广。加大扶贫题材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创作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感人事迹的优秀文艺作品。扎实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激发贫困群众的精神状态和内生动力,提高深度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为深入推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打好坚实的基础。
(六)加强督查考核。切实加强督查考核和执纪监督,把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扶贫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参加,组成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督察组,严格开展“两督查、一考核”。一是督查规划制定情况,看规划是否科学可行,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得到群众认可。二是督查项目实施情况,看项目实施是否措施有力,是否按时间节点完成,是否群众满意。以最严的督查问责、最有效的考核评估,对脱贫实效进行考核。对帮扶效果好的,帮扶队员优先提拔重用,帮扶效果差的,实行一票否决,严格问责,确保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0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