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文件
保宣通〔2018〕31号
关于在全市脱贫攻坚中进一步深化“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办字〔2018〕84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有力促进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脱贫攻坚中进一步深化“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在持续深化“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中,坚持精神与物质“双脱贫”,全面加强贫困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改变部分群众的“等靠要”思想和争贫、安贫、守贫观念,采取多种方式、激发内生动力,引导群众树立自强不息、诚实守信、脱贫光荣的思想观念和感恩意识,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党的感恩之心,转化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自觉和行动。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筑牢“自强是本能、诚信是原则、感恩是态度”的主流价值观,注重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全力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引导群众在脱贫路上心存感恩、遵纪守法、勤俭持家、和睦共建,达到“三增强两提升”的工作目标。
(一)增强自强意识。在群众中树立脱贫光荣、守贫可耻的价值导向,引导群众更新思想观念,摒弃“等靠要”等思想,增强自主创业意识、艰苦奋斗意识、共同发展意识,提升科学文化素质和脱贫致富能力,激发群众自力更生、不甘落后、自强脱贫。
(二)增强诚信意识。在群众中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说假做假可耻的价值导向,引导群众以诚待人、踏实做事、实干脱贫,摒弃争贫争扶、虚报收入、只要扶贫优惠政策不履行个人义务等不良现象,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主动性,促进农村风清气正、和谐稳定、文明进步。
(三)增强感恩意识。在群众中树立知恩图报、团结进取的价值导向,深刻感受党在脱贫路上“不落下一户,不丢下一人”的真切关怀,感恩从中央到地方的倾力扶持,引导群众知党恩、明是非,以实际行动拥护支持脱贫攻坚,发自内心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
(四)提升文明风尚。在群众中树立崇德向善、移风易俗的正面导向,引导群众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摒弃陈规陋习,反对封建迷信,倡导文明新风,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与到脱贫攻坚中来。
(五)提升内生动力。进一步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度和参与度,借力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依靠外部“输血”到群众自身“造血”的根本性转变,提升群众的内生发展动力,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工作任务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围绕《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在脱贫攻坚中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七个一”系列活动,为全市打好脱贫攻坚战构建良好的宣传舆论导向。
1.开设宣传专栏。在保山日报、市广播电视台、保山新闻网开设 “扶贫路上”、“咱们村里的年轻人”等宣传专栏,传递好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亲切关怀,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宣传党的扶贫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各部门在脱贫攻坚中取得的成效及表现突出的集体、个人,利用专栏的影响力来关心百姓 感受民生,使“自强•诚信•感恩”理念长驻群众心里,帮助群众坚定脱贫的决心。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2.组织一次评选。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抓好新一轮“星级文明户”创建,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开展“五好家庭”创建,扩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光荣脱贫户评选活动。评选一批自立更生、不等不靠、努力改变贫困面貌,并帮助其他贫困群众共同走上致富路的先进典型。深入开展家庭亲子实践活动,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水平。遴选一批有思想、有内涵、可推广的好家风,组织开展基层巡讲、视频展播、家风评议展示活动。研究制定《保山市文明家庭创建管理办法》。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市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3.选树一批榜样。各县(市、区)、各单位要选树近2年来在脱贫攻坚中涌现的光荣脱贫户、扶贫好村官、优秀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扶贫明星企业、扶贫先进工作者、社会扶贫模范的先进典型。同时,指导各村(社区)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设立一个脱贫光荣榜。将先进典型的脱贫事迹放到脱贫光荣榜上,教育群众、说服群众、引导群众,从而激发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心愿望,进一步提升群众参与扶贫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持续增强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在生产生活中不断进取、奋勇赶超,彻底拔掉“穷根”。
牵头单位:市扶贫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4.举办一场演出。市文广局要以“自强•诚信•感恩”为主题组织开展好文艺演出活动,并指导全市所有农村文艺队开展好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活动。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文化站的作用,组织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特别是要引导易地扶贫搬迁点的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发挥主观能动性,通过活动解决扶贫先扶志、扶贫必扶智的问题,提振全市上下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的精、气、神,推动全市脱贫攻坚向纵深推进。
牵头单位:市文广局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5.办好一个讲堂。各县(市、区)要组织好本地乡贤、致富能手及对传统文化有研究的人员,组建一支具有饱满热情和昂扬斗志的宣讲队伍。围绕脱贫政策、产业发展、传统文化及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等内容,创新思路、创新形式,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深入田间地头、走进农户家中等多形式宣讲,最大程度的为群众鼓舞干劲。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6.学好一篇家训。各县(市、区)要指导各乡镇将优秀的家风家训收集、整理出来,并组织群众认真学习。同时,结合实际在人口密集的场所利用石板镌刻、宣传栏等方式,展出优秀家风家训。通过家风建设促进家庭和谐,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的循环模式,引导群众在脱贫道路上坚持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干事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牵头单位:市文明办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7.用好一个阵地。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好农村各类活动场所、文化大院等公共场所的载体作用。通过不断完善公共场所的基础设施,积极发动当地爱国爱党、大公无私、热心公益的党员群众成立理事会,实现公共场所管理的自主性和规范性。一是发挥公共场所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作用。在举办传统节庆活动时,要将党的政策及“自强•诚信•感恩”意识宣传贯穿于活动始终,让群众的思想认识在活动中得以提高;组织乡村文化汇演,既满足群众对文化、教育、娱乐等方面的需求,又进一步消除农村“四风”滋生的土壤。二是发挥公共场所政策宣传的主阵地作用。在公共场所内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建设乡风民俗展览墙、崇德尚贤展览墙、美好家园展览墙及惠农政策、扶贫政策展示栏等,形成引导群众、服务群众“面对面”的工作格局。此外,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发动群众自发的参与其中,灵活、高效的发挥载体的重要作用。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加强领导,把进一步深化主题实践活动纳入脱贫攻坚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内容、重要措施,采取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方式深化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二)确保活动成效。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实践活动要形式多样、群众要喜闻乐见、富有实效。做到教育群众与服务群众、开展活动与办实事好事相结合,防止活动放空、跑偏。开展活动要与基层党建、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文明创建、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等结合起来,注重统筹各块资源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和综合效应。
(三)深入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单位要注重总结经验,总结提炼主题实践活动的经验成果,宣传一批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负面案例,用群众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群众。
(四)强化执纪问责。市委宣传部将联合相关单位,不定期对主题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执行不力的单位或个人,将在年终意识形态工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并给予通报批评。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做好文档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于6月30日和12月30日前报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尹志鹏,联系电话:2122439,2161291(传真)。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
2018年6月4日
中共保山市委宣传部办公室 2018年6月4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