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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5-X-06_A/2018-080101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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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 文号
  • 保农便签〔2018〕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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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农业局关于对茶叶产业提质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保山市农业局

关于对茶叶产业提质发展五年行动

方案征求意见的函

 

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0号)精神,按照市政府领导安排,现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茶叶产业提质发展五年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8年2月13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形式反馈保山市农业局(茶办),联系人:杨丽仙,电话(传真):2122405。

 

保山市农业局

  2018年2月8日

 

保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茶叶产业提质发展五年行动方案

(征求意见稿)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着力推进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6〕11号)精神,根据《云南省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云政办发〔2016〕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茶叶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0号)要求,为提高保山茶叶产业竞争力,推动茶叶产业可持续发展,促进茶农持续增收、茶区脱贫致富,结合保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机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发展8 大产业的决策部署,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普洱茶、红茶、绿茶为重点,以提质增效为核心,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茶农增收为目标,大力推进茶产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构建茶产业、茶经济、茶生态、茶旅游和茶文化互融共进、协调发展的现代茶产业体系,实现美丽乡村与全域旅游有机结合,全力推进茶产业转型升级。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市茶园面积69万亩,毛茶产量5.2万吨,综合产值55.3亿元,茶农人均茶叶收入2500元;2019年全市茶园面积69.5万亩,毛茶产量5.6万吨,综合产值66亿元,茶农人均茶叶收入3000元;2020年全市茶园面积70万亩,毛茶产量6万吨,综合产值80亿元,茶农人均茶叶收入3500元;2021年全市茶园面积70万亩,毛茶产量6.2万吨,综合产值82亿元,茶农人均茶叶收入4000元;2022年全市茶园面积70万亩,毛茶产量6.5万吨,综合产值85亿元,茶农人均茶叶收入4500元。

三、重点工作

(一)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拓展大市场。依托市本级资金,积极组织茶企参加省茶办、省茶叶流通协会组织的“云茶走天下”、“滇茶进藏”活动,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有针对性地制定市场拓展对策措施,稳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搭建多元营销网络,培植保山茶叶知名品牌,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五年时间重点开辟西藏、新疆、内蒙古、甘肃、宁夏、青海、陕西7个省(区)茶叶市场,积极组织各县区参加昆明、北京、杭州、太原、深圳等大中城市茶叶博览会,巩固华南地区传统市场,开拓东北、西北、华北地区新兴市场,扩大藏茶(边销茶)市场份额,培育华东、华中地区潜力市场,拓展欧美、中东、东南亚、南亚等国际市场,以一线城市为核心,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全国省会城市择优发展经销商,开设专营店、代销店、体验店等,推广“茶产业+互联网+金融+现代物流”的创新运营模式,推动茶产品连锁经营、直供直销、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和现代交易方式,努力构建保山茶叶市场新格局。2022年,着力打造2个区域品牌,择优重点培育7个有规模、有前景、基础好、效益好的企业产品品牌。(市农业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工信委、新闻媒介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二)加大标准茶园建设力度,推进基地规模化发展。按照“高效、优质、生态”的要求,坚持“集中连片、规模经营、重点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加强茶园基础设施建设,将全市茶园建设成为省内茶叶重要基地、美丽乡村的载体、旅游休闲度假的重要目的地,根据“基础设施跟着产业走”的思路,以茶叶重点县(市、区)为主区域,以改土、改形、改路、改机、改种、控药、控肥、节水“五改两控一节”为重点,大力推进茶园水利工程建设,重点配套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设施;加大低质低效茶园改造力度,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大力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绿色高产高效示范县建设。实施茶园物联网建设,实现茶园管理、茶园生态环境、产品品质等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探索创新土地流转模式,提高适度规模经营水平。支持茶叶企业积极构建“农户管茶园、合作社统基地、初制所初加工、龙头企业精加工和营销”的产业格局。鼓励支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采用订单生产、股权合作等方式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2年,全市有机茶园面积达6万亩,高效优质生态茶园36万亩,亩产量达85公斤。(市农业局牵头,市水务局、市供销社、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三)加大茶叶初制所改造,提质增效。按照《茶叶标准化初制所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建立茶叶初制所备案信息化管理平台,规范初制所标准化生产管理;加大初制所厂房改建、设备更新、新技术运用的扶持力度,茶叶初制所加工设备购置优先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每年改建10个标准化示范初制所,辐射带动初制所产能、技术和装备水平全面提升。(市农业局牵头,市卫计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四)着力打造古茶名山基地,保护开发并重。加快推进《保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制定古茶园、古茶树管理技术规范。组织开展具有代表性的古茶园区域划定、认定工作,对代表性古茶树植株实行挂牌保护。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古茶树保护---我们在行动”活动。突出古树茶产品的个性化、差异化特征,着力打造9个古茶山基地,将古茶树(园)打造成我市高效益、有特色、竞争力强的茶产业名片。(市农业局牵头,市林业局、市人大法制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五)培育新型经营组织,做强龙头企业。以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为重点,大力培育农业新型经营组织,切实提高产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建立茶叶龙头企业信息化监测管理平台,制定茶叶企业评价分级标准体系,以普洱茶、滇红茶产品为主,开展茶叶龙头企业动态监测;鼓励支持茶叶企业采取合资合作、兼并重组、股份制等方式,壮大龙头企业规模实力。以培育茶业大集团、“小巨人”和龙头企业为重点,实施梯度培育、分级负责。加大茶叶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等培育力度,加强农村种植能手及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不断提高茶农素质。大力发展茶叶深加工及茶饮料、茶保健品、茶日化品等茶叶衍生产品,延伸产业链。推进茶叶精制企业生产技术和设备升级换代,提升精深加工水平。落实茶叶加工园区土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鼓励茶企向加工园区集中。2022年,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8户,其中:年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1户、5000万元以上企业5户,专业合作社80个,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50户,茶叶精深加工比重提高到80%以上。(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六)推进茶旅融合发展,打造全域旅游。重点打造腾冲北部以极边茶庄园、明光乌龙茶标准茶园和傈僳民俗茶文化村落为主,中部以高黎贡山茶博园和清水乡虞家营“大地茶海”为中心,南部以蒲川乡清河茶叶温泉旅游小镇辐射带动团田曼哈茶庄园和驼峰古茶树庄园产品体验馆的一条集“腾冲茶文化、茶餐饮、茶旅游、茶休闲为一体的“茶产业百公里旅游观光带”;昌宁县重点打造中部昌宁红茶特色小镇、西山茶园和达仁运动旅游环线,北部打造黄家寨、天堂山、河尾、阿背寨乡村旅游,南部打造光山、松山、联席、勐统、漭水、鸡飞温泉旅游环线;隆阳区打造板桥至瓦窑万亩茶园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和运动健身带;龙陵结合打造松山抗战文化建立龙新-镇安-腊勐-勐兴-平达百公里茶产业旅游环线;施甸结合善洲林场红色旅游基地开辟姚关-摆榔-万兴-酒房-旧城百公里茶产业旅游环线,努力实现茶产业与全域旅游有机结合,加快推进茶产业与旅游业融合发展。2022年,打造综合产值20—50亿元重点县2个、综合产值5—20亿元重点县2个、茶产业三产融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个、以茶叶为主题的休闲观光园(区)2个、茶文化精品旅游线路5条,建设10个秀美茶园和美丽茶乡村。(市旅发委牵头,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云南省加快推进茶叶和核桃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打造千亿元产业的统一部署,茶叶产业发展列入了八大重点产业之首,擦亮云茶招牌是云南省“十三五”期间的重点工作任务。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出实招、抓重点、引外援,把茶产业发展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细化目标任务,加大行政推动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引导行业组建企业联盟,发挥涉茶协会和中介组织作用,以行政、科技、市场、金融、法律等手段形成推动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形成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全市茶叶产业的转型升级奠定坚实基础。(市农业局牵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二)强化政策扶持。根据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要对茶产业发展给予政策倾斜,加大对茶产业的投入扶持力度,重点扶持特色小镇建设、庄园建设、品牌打造、市场开拓、茶文化宣传、茶产品质量安全及溯源、标准茶园建设、初制所建设等,加快推进茶产业提质增效。包装项目,借助外援,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茶叶专项资金、扶贫资金、省级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基金支持,培植茶企发展壮大。发挥农业担保机构的杠杆作用,推进“三权三证”抵押贷款,采用“基金+担保”等金融组合手段,创新适合茶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促进金融机构对茶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鼓励探索开展茶叶农业保险试点,为茶产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市财政局牵头,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三)强化招商引资。优化招商引资环境,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储备包装一批好项目,积极推进以商招商、茶事活动招商、茶叶博览会招商,主动引入国内外大型企业的资金、人才、市场等要素投身保山茶产业,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实施大品牌、大集团、大市场战略,推进全市茶叶产业融合发展。(市招商局牵头,市商务局、市农业局、涉茶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四)强化舆论宣传。突出普洱茶、红茶两大品牌,制定宣传计划,以车站、机场、宾馆、广场等重点公共场所为依托,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为平台,采取播放专题宣传片、印制出版刊物、举办知识讲座等形式,全方位加强保山茶叶知识普及和社会宣传,提升消费者对保山茶叶品牌的认知度、认可度和信赖度。注重培养宣传人才,建立一支既懂传媒业务又懂茶知识的专业宣传队伍,加快推进保山茶企走出去、站得稳、能壮大。(市新闻办牵头,市农业局、涉茶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五)强化质量监管。从源头上把好茶园投入品准入关,推行茶园农资投入品的经营销售备案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茶园专用绿色环保农药产品目录,建立可追溯机制。加大对茶园投入品销售、使用监督检查,对未取得农业投入品经营许可证、违规经营投入品、未建立购销台账的销售网点依法依规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GB/T22111一2008)国家标准、《有机茶生产技术规范》(DB53/T614一2014)等地方标准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引导和支持制定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加大标准宣传和执行落实力度。鼓励企业开展SC、150、HACCP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严格规范市场,加大普洱茶、红茶、绿茶等茶产品质量抽查抽检监管力度,定期发布有关信息,让消费者买到质量安全、性价合理的放心茶。明晰部门职能职责,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市场监管横向协作,采取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市场管理的强大合力。组织专项整治工作组,以茶叶生产企业、茶叶销售市场、电商营销为重点整治对象,以普洱茶制假售假、以次充好、编造年份为重点整治内容,对企业生产、市场销售、产品质量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无死角严格监管,及时公布检查结果,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取缔企业的生产、加工、经营资格或移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消费者权益维护渠道。完善茶叶经营者诚信体系建设,加大违法失信经营主体惩治力度,及时曝光失信经营者黑名单,塑造规则清晰、公开透明、公平合理、诚信经营的有序市场。(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计委牵头,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涉茶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六)强化科技支撑。以增强科技研发和人才培养为重点,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实用技术推广应用主体,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实现技术链和产业链的深度融合。鼓励支持龙头企业建立产品研发中心,推进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共建创新技术平台,推动信息资源、仪器设备共享,使企业、园区成为产品创新主体;鼓励支持科研院校和茶叶企业建立院士工作站、专家工作站,加大茶树新品种选育力度,推动科学研究和新产品开发,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对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依托国家、省茶产业技术体系及试验站,加大高效节水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统防统治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全程机械化、发酵储存、新产品研发等茶园管理综合配套技术和深加工技术推广力度,每年培训茶农2000人次以上。(市科技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人社局、涉茶协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七)强化跟踪问效。建立茶产业发展评估报告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季度向市茶叶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报送一次本地茶叶产业发展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汇总形成《保山茶产业发展形势分析报告》,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为市委、市政府做大做强茶产业提供基础性、科学性、前瞻性的决策依据。建立茶产业发展督导机制,由领导小组成立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及时通报督导结果。强化跟踪问效,对工作推动扎实、成效显著的县(市、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推动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市、区)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农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合。实施期限:2018一2022年)

附件:保山市茶叶产业提质发展五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