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产业扶贫成效考核
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18年10项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评价通报的通知》(保办发〔2018〕3号)及《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区2018年脱贫攻坚精准化季度评价通报的通知》(保开组办〔2018〕9号)要求,决定对各县(市、区)开展2018年产业扶贫成效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安排
一季度:2018年4月3日—12日;第二、三、四季度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不再另行发文。
二、检查组成员
组 长:任伟祥 市农业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胡劲楠 市农业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段才德 市农环站副站长
三、检查的内容及方式
(一)检查内容:按照“保山市2018年产业扶贫季度评价表”所涉内容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检查组采取重点抽查与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入户调查等方式,按照每季度评价重点分别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涉及村的指标,随机从各县(市、区)2018年出列的贫困村中随机抽查3个村;涉及户的指标,从3个村中每个村随机抽取2户,按照考核评价表分别对各县(市、区)随机抽取的3个村6户进行指标综合考核评价”。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市、区)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保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市区2018年脱贫攻坚精准化季度评价通报的通知》(保开组办〔2018〕9号)中产业扶贫相关内容,认真准备,每季度形成工作情况报告。
(二)请各县(市、区)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于2018年4月3日下午16:00前将联络员名单(详见附件)上报市农业局办公室,联系人:段才德,联系电话:2122148,传真:2122148。
五、评价结果运用
市农业局每季度末次月15日前,将各县(市、区)产业扶贫评价报告、评价认定表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保山市产业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